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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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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日期: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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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5版:连云港观察·平安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 通讯员 李明 张晓晓

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小艺(化名)是张某和王某的女儿,今年10岁,近期她父母因为琐事闹到法院,妈妈坚持要离婚。赣榆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张某与王某在小艺出生后矛盾日益凸显,双方经常吵闹甚至动手,并将不良情绪投射到小艺身上,对小艺的管教缺乏耐心,手段简单粗暴,双方甚至因小艺的教育问题发生争执导致报警处理。承办法官多次调解无效后,考虑到双方婚姻现状、子女抚养等问题,依法判决不准予离婚。

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引导张某与王某提升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婚姻问题、履行监护职责,以恰当方式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承办法官向双方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随后,承办法官借助赣榆区法院真实案例向双方进行法庭教育,说明不良家庭环境及教育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督促父母当好合格家长。

“要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在离婚案件中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在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中,最高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指引。本案是该《意见》发布以来连云港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近年来,赣榆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始终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发展需求作为重点工作。积极延伸拓展审判职能,通过开展判后帮教、庭校共建、法治讲座、制作普法宣传微视频、发放普法宣传册……为强化诉源治理,加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赣榆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尤其重视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是立德树人的重要力量,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载体。2021年3月,赣榆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妇联成立“家庭教育及关爱基地”,推动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加强资源整合和工作联动,为单亲、离异、失独等特殊家庭提供亲子教育、亲情教育、法治宣讲等服务70余次,让家庭教育回归本位。

同时,赣榆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配合政府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对部分案件中存在拒绝或怠于履行监护教育职责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137份,并与妇联工作人员一同对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其中,发出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案件入选省高院发布的2021—2022年度江苏法院家事纠纷典型案例。

“赣榆法院将继续拓展和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学校、社会、家庭、司法等‘多位一体’的工作体系,积极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多方保护力量的有机衔接,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赣榆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