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分类促进高校改革
日期:03-09
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战略部署,且对高等教育审核评估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目标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使教育相关部门了解教育资源的分配和教育质量的状况。而后,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教育政策和规划,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助力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
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需要全面审查学校教育课程、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学生发展等;重点考察学校人才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办学定位、人才目标与国家教育目标的吻合度等。高校需要根据审核评估结果,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持续提升高校教育质量和竞争力,以保障学校教育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社会期望。
2021年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根据高等教育办学定位、整体结构布局、实际发展水平和服务面向,将审核评估分为两类,在推动新一轮高校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同时,为高校寻找自身定位提供了重要引导。
第一类审核评估主要针对拥有世界一流师资队伍、办学目标和育人平台的本科高校,其主要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审核评估的核心环节在于,通过对高等教育机构的全面考察,衡量其是否具备与世界一流大学相当的质量保障能力。同时,考察评估高校在综合改革方面的策略与实践成果,督促高等教育机构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类审核评估主要根据高校办学历史与办学定位进行具体划分,一是参加过前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以学术型人才为主要培养方向的普通本科;二是参与过前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以应用型人才为主要培养方向的普通本科;三是对五年以上合格评估且初次审核评估、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进行审核,内容包括教学资源、培养目标、学生发展、培养过程和教学成效等。参与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高校,需要根据大学章程与发展规划,综合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定位、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水平等,自主选择合适的评估类别。
审核评估注重“查漏补缺”,通过评估发现并解决问题,从而提升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审核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引导学校建立自律机制,在不断自我改进中提升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在评估过程中,高校需要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进行公示;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完成限期整改和督导复查,实现教育质量的提升。
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旨在导向鲜明,采取定量指标、提供必选项和可选项指标体系,直观凸显本科教育关键点,以此推动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统一必选项指标模块。统一必选项指标模块是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基础和核心,通过明确的评估指标和标准,帮助高校建立完善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该模块包括教学目标与计划、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资源配置、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的指标。对上述指标的评估,可以检验高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当前,在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快速变化的状况下,通过设置评估指标模块,可鼓励高校持续创新改革教育教学,以充分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类型必选项指标模块。不同学科有不同的教育教学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通过设置类型必选项指标模块,可对不同学科的教学质量展开具体评估。该模块通常涉及学科教学团队的建设、学术研究的质量与成果、课程设置与实施、实践教学与职业素养培养等方面的指标。结合学科特点作出的评估,能够准确反映不同学科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直观体现本科高校的主动定位与差异化发展需求。
特色可选项指标模块。高校在教育教学方面的特色和优势往往体现在特色专业上,通过设置特色可选项指标模块,激励高校在特色专业建设和发展方面付出更多努力。该模块通常包括特色专业的发展战略与措施、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配置、毕业生就业情况等指标,重在评价高校特色专业的发展水平和质量。在此基础上,高校根据“自我画像”,借助量身定制的评估方案评估自身发展水平,各展所长,进而发挥优势、办出特色。
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根据两大类别设置7种常模供高校对照比较,帮助高校精确找到自身与同类型院校或“目标”高校之间的差距。
在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指标常模具有以下作用:一是帮助高校明确办学目标、找准办学方向。通过明确目标群体、教育模式和人才培养目标等,为后续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提供指导和支持,助力高校教育教学的持续改进。二是帮助高校建立科学的专业建设体系和教师培训体系,及时发现专业建设和教师培训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促进高校专业建设和教师发展。三是帮助高校与社会进行有效的对话和合作,促进高校的改革和发展。通过评估指标的选择和应用,高校可以了解社会对高校教育教学的期望和需求,进而根据需求进行改进和创新,以此提升高校教育教学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增强高校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作者单位:南京工业大学;本文系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评估委员会课题“本科高校教学激励与评价保障机制研究”〈2021-Y10〉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