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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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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新华日报

纪监巡审贯通协同 完善高校监督体系

日期: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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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4版:智观       上一篇    下一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支撑地位。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战略高度,对健全监督体系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高校担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职责使命,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反映了国家高等教育制度及其制度执行力水平。通过构建纪监巡审贯通协同机制探索健全符合高校实际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对于以高质量监督促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重大部署要求,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统一领导,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使监督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全面覆盖,要求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抓好“关键少数”,带动整个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运转;权威高效,要求科学设计体制机制,提升监督体系整体效能。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是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推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与审计等各类监督的贯通融合,既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在要求,又是新形势下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有效手段。

对标对表细化分解,提升高校监督治理效能

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集中交汇点,应当在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战略中走在前列,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高校具有人员类别复杂多样、资金进出大流转快、基建工程和后勤产业等项目多周期长的特点,尤其是具有高校行业特点的招生考试、学术科研、附属医院等领域廉政风险较高。近年来,各高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构建大监督格局,取得明显成效。

以省属高校苏州大学为例,该校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立省监委派驻苏州大学监察专员办,新设立9家二级纪检组织;成立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刚性完成校十二届党委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审计监督实现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离任审计”到“任中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由“结算审计”到“管理审计”,在省属高校中率先建立审计整改对账销号制度;职能部门的职能监督和各级党组织的全面监督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着力构建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在此基础上,苏州大学加强纪监巡审贯通联动,制定出台《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工作办法》,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发挥各自优势,有效配置资源,深化信息沟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构建分工明确、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实现监督成本“1+1<2”、监督质效“1+1>2”。

当前,高校各项监督总体上有力有序,但协同衔接不够顺畅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日常监督不够严格,办法不多、效果不强;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的机制不够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尚待健全,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仍在构建之中;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仍一定程度存在;监督全覆盖还有空白和盲区,对直属附属医院和校属企业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缺乏有力抓手;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构建仍然在路上,监督合力未有效发挥。

强化协同贯通,形成纪监巡审监督合力

在监督责任上无盲区全覆盖。纪监巡审贯通协调的重要前提是充分发挥纪检“政治监督”、监察“国家监督”、巡察“政治体检”和审计“经济体检”的优势。纪律监督重在监督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监察监督重在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巡察监督重在从政治监督中发现问题,督促检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审计监督重在对高校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纪监巡审既有机统一又各有侧重,应自觉把监督工作放在监督体系的大环境大格局中,以高站位、大立场,保持步调一致,形成监督合力。

在监督意识上协同贯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各类议事决策平台作用,推动各部门在制定年度计划、项目计划及确立阶段性监督重点时,互相协商对接,对可协同推进的项目,在计划安排时优先考虑。各监督机构在安排项目或确定重点内容时,注重将群众反映强烈、廉政风险高、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或者有需要协助查证的事项列入项目计划,并提请其他监督主体提供被监督单位或个人有关情况,做到“提前把脉、带题进驻、精准研判”。

在监督能力上深化提升。各监督机构在工作中涉及财务、工程、纪律、法律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可商请其他监督主体协助;对被监督单位、个人不配合监督、不认真落实监督整改要求的情形,可提请纪检监察机构协助;在各自监督中发现存疑的问题线索,可互相提请对方提前介入和共同研判。纪监巡审有关部门可定期会商,立足解决重点问题、剖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共同治理举措,可邀请专家、专业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为落实协作配合机制提供业务支持。

在监督成果上共享共用。纪监巡审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积累档案资料和信息线索,对于相互之间查深查透的相关事项,深入利用、共享资源,以节省力量投入、找准案件突破口、提高监督效能。对隐瞒、截留、阻挠移送问题线索、发生失密泄密问题或以问题线索谋私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做好“纪监巡审”联动“后半篇文章”,与考核评聘、评先树优、干部选任、廉政鉴定等结合起来,推进标本兼治,实现查处线索、整改问题和推动治理的最大成效。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