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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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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检察: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

日期: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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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9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为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确保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1月25日,海安市检察院联合海安市民政局落实部署“十一号检察建议”,依据四部门会签的《关于建立养老机构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启动第一轮养老机构人员入职查询工作。全市46家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活动。

2023年12月29日,最高检向民政部制发了“十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海安市检察院经调研了解,截至2023年6月,海安市有60周岁以上老人30.5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89.5万人的34.15%,其中80周岁及以上5.31万人,占户籍人口的比例为5.94%,总体上显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带来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加。至2024年1月,全市共有养老机构46家、从业人员650余人,养老机构大多存在招工难、护理人员年龄偏大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做好养老服务监管工作,2024年1月10日,海安市检察院与该市民政局、公安局、法院联合会签《意见》。从明确适用范围、严格查询程序、加强结果运用、促进信息共享、维护隐私安全等5个方面作出14项具体规定,将全市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全部纳入入职查询范围。《意见》明确要求对于经查询仍处于不得从事看护职业的禁止期限内等情形的人员,养老机构不得录用。

当天活动中,海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李锋现场解读了“十一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和主要内容。通过“以案说法”,介绍了近年来省内外发生的养老机构人员侵害被看护人人身权利的相关案例,向全市46家养老机构负责人现场发放《意见》,宣布启动第一轮查询工作,对在职的养老机构相关从业人员开展背景调查工作,确保现有人员没有法律规定的职业禁止情况。

接下来,海安市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贯彻落实好“十一号检察建议”,有力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让老年人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幸福的晚年。

冯盼盼 姜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