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被屈原奉为盛德。东汉学者王逸将其解释为:“不受曰廉,不污曰洁”。可以说,廉洁自古就是中国传统道德中一种美好品性,在绵延数千年的历史中代代传承,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同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起来。把传统廉洁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焕发出时代生机,对涵养政风、党风、民风具有重要价值。
滋根育魂,尽显初心使命
廉洁文化与党的初心使命契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无产阶级政党的面貌出现,通过各种纲领、主张、宣言,鲜明地宣扬了救国救民和争取人权的立场与主张。中共一大通过的党的第一个纲领,旗帜鲜明地把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廉洁的信仰从党诞生起就植根于共产党人的骨髓和血液。中国共产党的早期成员身份各异,走到一起目的就是为了改变当时中国的现状,推翻腐败的统治,寻找民富国强的道路。秉承初心使命,正是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组织,区别于旧政府、旧军队的显著标志。在艰苦的战争年代制定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在新时代倡导“八荣八耻”荣辱观,正风肃纪,正本清源。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征程上,不忘初心勇于自我革命,廉洁自律为人民服务始终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信仰。
强化自律,助推廉政建设
从文化属性上看,廉洁文化作为先进的文化形态,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本质要求和服务方向。从社会功能上看,建设廉政文化,就是树立廉洁理念,提倡廉洁精神,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将各种“庸俗文化”“落后文化”“腐朽文化”的生存空间挤压殆尽。
我国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拳出击,苍蝇老虎一起打,惩治腐败,倡导廉洁廉政,符合时代和社会的要求,积极营造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文化能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浸润每个人的心灵。文化而润其内,养德以固其本。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制度让想犯错误的人犯不了错,文化让有机会犯错误的人不愿意犯错。建立在理性之上的自律意识,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是一道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道德和文化防线,是抵制腐败的“无形之手”,有利于筑牢廉政建设之基。
铸牢信念,增强党性修养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组织要求与个体修养始终存在差距,组织的先进性以党员的先进性为基础,党员形象彰显党组织的形象。在现代化大潮中,党员的思想不可避免会受到腐败思想影响和侵蚀,甚至丧失政治信仰和信念,因此,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洁文化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的文化浸润,有助于筑牢信念根基。每一个党员,从加入党组织的那一天,就要牢记入党誓词,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日常行为中用廉洁文化修炼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不容置疑,党员是社会成员中的先进分子,每一个党员都是党的形象大使,在普通群众眼里,党员代表的就是党组织,不能让个别党员的错误行为影响众多优秀党员通过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起来的组织形象。
源远流长,涵养社会风尚
廉洁不仅是对官员、党员的要求,从廉洁文化的渊源看,廉洁也是对全体社会成员的一种品德要求。特别是在当今社会,经济繁荣发展,人的道德情操应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新时代新征程,更要将我们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文化转化为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文化力量,用廉洁文化涵养社会风尚。文化就像空气,看不见摸不着,却无时无处不存在,深深影响着每个人。瑞典、丹麦、芬兰等北欧国家以及新加坡腐败案件发案率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重视崇廉尚廉社会风尚的培育。在现代社会分工体制下,各行各业都有滋生腐败的可能性,腐败从来不是单向的,行贿与受贿总是联系在一起,这就要提高社会成员整体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
廉洁文化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瑰宝,彰显着自古以来人们对美好品德的追求。追溯廉洁文化根源,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廉洁文化是融汇在我们民族文脉中的精神基因。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14亿人口大国的执政党,深刻认识到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要将马克思主义和深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不断赋予科学理论鲜明的中国特色,不断夯实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基础和群众基础,让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牢牢扎根。” 廉洁文化是我们所崇尚和传承的一种文化传统,将这种文化融于党的建设,保证党的清正廉洁,融于社会建设,形成清正廉洁的社会之风,不断赓续凝结在人们思想观念中对廉洁的崇尚,使之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作者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河海大学〉研究员;本文系江苏高校哲社项目“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视域下大学生心理健康和危机干预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1SJB0251〉,“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23SZC-012〉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