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三个聚焦”有效改变司法作风
日期:12-22
近年来,靖江市人民法院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聚焦廉政教育、监督检查、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聚焦廉政教育,纪律防线进一步筑牢。靖江市人民法院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纪法规,引导全院干警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讲廉政教育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切实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效果;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对司法作风等情况发送廉政提醒7次,定期发布“微廉课”6期,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聚焦监督检查,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靖江市人民法院严格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发挥审务督察职能,利用线上督察与现场督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情况开展督察10次,并发出督察通报;落实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队伍风险点排查与防范、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排查整顿、“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大督查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不足,逐项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责任,真正把问题改到底、改透彻;坚持将推进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同向发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研究制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靖江市人民法院庭审行为规范》《靖江市人民法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工作指引》等制度,强化源头预防和风险防控,确保队伍监督管理与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聚焦执纪问责,正风肃纪进一步强化。靖江市人民法院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督促干警认真执行审判管理、政务管理、财务管理、保密管理、安保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切实解决队伍作风管理中的“宽松软”问题,树立“不按制度办事,就按制度办人”的导向,形成规范有序、严明有力的运行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违法违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干警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鞠凯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