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标机械有限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启用新公章(包括行政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及下属部门所有印章),以上所有印章均已向公安机关报备。公司原有所有印章自即日起作废。
近年来,我公司发现极少数单位和个人仿造、假冒或盗用我公司各类印章从事商务活动,其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公司合法权益,对此,我公司警告极少数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非法侵权行为,我公司保留进一步依法追究侵权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扬州高标机械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