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集中统一管理,积极探索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新模式,推动形成了“规范统一、管理透明、节约集约、监督高效”的车辆租赁管理模式。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实现“审批前置、统筹调派、实时监控、自动结算、全程可溯”功能,谋划社会化租赁管理流程,提出务实可行方案。联合市财政局印发规范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行为的相关通知,明确租车范围、规定程序、费用标准、监督问责等。将公务用车管理纳入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综合考核专项督查,切实履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职能,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照“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厉行节约”的目标要求,公务用车情况监督和社会租车情况监督双管齐下,引导机关部门(单位)重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
通过应用智慧手段、规范流程、构建科学体系,泰州市逐步形成纵深推进、上下协同、全域联动的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新局面。打破原租车手续由各单位内部进行纸质单流转的固有格局,升级优化公车管理平台2.0系统,新增租车环节,以数智化助推标准化,实现事前申请审批、事中集约管理、事后费用审核全程线上操作,每个环节操作人员、操作步骤、佐证材料均归档留痕、随时可查。除原有网站登录端口外,同步上线手机操作APP,实现租车申请“指尖办理”“一键直达”。区域协同、上下联动,打造全市“大车队”“大平台”,集中招标采购社会车辆租赁服务,首次将市本级、各市(区)租赁服务商纳入平台统一管理、统筹调度,租赁公司的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备案才可在平台录入使用。当前,全市纳入平台管理租赁公司44家,备案租赁车辆1551辆,租赁用车驾驶员1627人。
泰州全市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一盘棋”,实现“便捷派车、高效用车、透明管车、全程督车”。严格租车审批,系统自动比对,只有在本单位派驻车辆已使用、集中保障平台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方可匹配定点公司租车,避免公车闲置。2023年上半年,市本级平台租车申请2468单,驳回326单,驳回率13.2%,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建立租赁车辆车型参考清单,明确“两个优先”原则,要求供应商提供租赁的车辆在符合安全行驶标准、满足公务出行要求的基础上,优先使用国产品牌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以党政机关用车引领节约节能新风尚。车辆租赁记录、费用清单等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单位以及车辆使用单位可随时线上查阅、线上核对、线上分析,严防“车轮上的腐败”,严控社会租赁成本。 刘明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