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雨花经济开发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到居民咨询,问公共维修资金是否由开发商代收。
接到工单后,开发区工作人员与开发区物管办对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交存维修资金,其中应由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由售房单位向业主收取。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相关条款告知诉求人,诉求人表示满意。 陈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