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崔怡璇 王歆瑶 曹聪) 近日,虎丘区检察院、虎丘区法院、苏州公证处、高新区人民医院会签《关于未成年人精神、心理损害诊断及治疗康复费用提存的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帮助案件中受到侵害却因诉讼能力欠缺无法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心理治疗康复费用的未成年人获得合法心理救助。
据悉,这是全省首个涉未成年人精神心理治疗费用评估与提存的工作办法,其有效运行离不开虎丘区检察院的持续推动。此前,虎丘区检察院与苏州公证处多次联络对接,就帮助被侵害未成年人获得精神心理治疗和康复所需的相关费用问题举行专题座谈,研究商讨该类案件所涉治疗费用的支付、保管和发放的实施方案,并协同虎丘区法院及高新区人民医院,交流沟通机制、明确分工责任、细化操作流程。最终,推动各部门联合会签《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