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中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奋力谱写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为把好地方扬州建设好发展好贡献法治力量。
推动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在统筹法治扬州建设中贯彻法治理念
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其基本内容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并深刻阐述的“十一个坚持”。我们以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教育、贯彻实施三大体系为重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落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十一个坚持”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学习培训重点内容。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组织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同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和广大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中的第一个坚持就强调“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由此可见,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具有根本性、决定性的重要地位。为推进法治扬州建设,我们坚决落实扬州市委八届二次全会提出的“持之以恒深化法治扬州建设,让法治成为扬州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决策部署,全面组织实施法治扬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规划、两方案”,下好“一盘棋”。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法治建设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法治建设工作难点痛点问题。组织开展述法工作和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推进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头雁效应”,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完善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等情况,每年在全市开展法治督察,推动形成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考核。推动将法治建设考核得分排名作为基层“评优评先”重要指标,并运用到干部培养、选拔、监督等环节。
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标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扬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责任分工表,制定《指标体系操作指南》,有针对性地制定推进计划,明确任务单、时间表和责任链。今年9月,扬州市入选江苏省推荐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名单。市司法局将以此为契机,立足统筹法治建设职能,组织实施示范创建各项工作,积极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扬州模式”。
推动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见行见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法治保障
围绕“促发展”,持续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对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法律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我们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职能,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打造集法律咨询、涉企公证、仲裁调解、合规指导以及司法服务为一体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中心”,满足企业多样化的法治需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等问题。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试点,发布覆盖29个执法监管领域共计648项事项的涉企轻罚免罚清单3.0版,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积极研发重大项目“律师+公证+仲裁”组合式法律服务、“产业链+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区块链+公证”等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助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围绕“保稳定”,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我们切实把工作基点放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上,积极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打造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推动市、县两级非诉服务中心和法院、信访分中心实现全覆盖。不断优化整合行政调解、律师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职能,创新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模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强化智慧矫正,创新教育帮扶,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确保特殊人群在管在控,坚决筑牢安全稳定基石。
围绕“惠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我们坚持法治为民宗旨,每年组织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让法治建设成果实实在在惠及百姓。做实做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优化升级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加快形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新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91个,24个乡镇(街道)开通远程公证服务,19个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成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进一步扩大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的范围,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律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推动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中彰显法治力量
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改废释纂,提高立法效率,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与扬州实际结合起来,我们坚持“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制定《扬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不断完善扬州城市治理急需的法规制度。修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确保审核工作启动规范、运转顺畅、反馈及时。近年来,针对涉及知名商标制度、产权保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民法典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公正文明执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为巩固提升全省唯一设区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点创建成果,加强对重点执法领域监督,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专项清理、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赋权事项实施专项评估等重点任务。顺利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司法局连续两年获评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先进集体。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作用,通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败诉情况,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等,督促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科学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我们全面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八五’普法我来讲”普法短视频在学习强国、车载电视及户外大屏循环播放,新建邗江区邗源社区民法典公园、生态科技新城民法典展馆等宣传阵地,在全市营造“抬头见法、出门学法、办事循法”的浓厚氛围。以推进“法治小区”建设为切入点,用好“法律之家工作站”“法律明白人”“援法议事点”三大平台,有效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群”“法润民生微信群”普法释法的作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强化依法治理,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我们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首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进一步纯洁队伍,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四铁”队伍。大力推进干部专业能力建设,启动“扬州司法行政讲堂”活动,积极搭建交流思想、展示才华、提升能力的平台,在全系统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岗位练兵,鼓励干部自学与法律服务相关的核心专业,开展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备案审查等方面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法律思维、业务技能和专业化水平。 姚爱国
(作者系扬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