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日期:10-20
“文化”是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2年5月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均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当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在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不足,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应对之策。
辨析文化如何成为城市发展的新动力。首先,历史文化能够推动经济增长。例如有传承、也有创新的景德镇,在保护历史记忆的前提下,修缮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容纳累计超过2万个就业岗位。其秉持对瓷的匠心、延续千年文脉,成功将文化变成资源,带来了经济增长,甚至成为城市新地标、新的经济增长极。其次,要让历史文化融入百姓生活。习近平同志指出:“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文化底蕴毁掉了,城市建得再新再好,也是缺乏生命力的。”只有在保护中建设、在传承中发展,才能增强城市文化底蕴,守护好城市的生命。我们要在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的基础上,进行精细化的“微改造”“微更新”。既要精心营造富有创意、精致便利的现代空间环境,又要尽可能保留市民美好的历史记忆。只有这样,才能在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更好传承文化、延续历史,让城市留下记忆。
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新要求。一是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二是坚持价值导向、应保尽保。以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按照真实性、完整性的保护要求,适应活态遗产特点,全面保护好古代与近现代、城市与乡村、物质与非物质等历史文化遗产,弘扬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是坚持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将历史文化与城乡发展相融合,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作用和使用价值,注重民生改善,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四是坚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保护传承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有利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要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全面真实讲好中国故事。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还要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作者为江苏省规划设计集团城市更新规划院总设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