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岳旭 孙超群) 近日,江苏省发布2023年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名单,对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10个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对50个乡(镇)、街道给予各200万元资金奖励。徐州市获通报表扬和资金奖励总数居全省前列,其中,丰县、沛县、新沂市3个县(市)获通报表扬,丰县宋楼镇、丰县赵庄镇、沛县河口镇、睢宁县岚山镇、邳州市燕子埠镇、新沂市阿湖镇、铜山区利国镇、贾汪区耿集街道8个镇(街道)各获200万元资金奖励,新沂市连续3年被评为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
徐州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切实采取硬措施,严格耕地用途管制,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实施“责任+激励”耕地保护措施,鼓起农民口袋、筑牢粮食安全根基。贾汪区结合乡村实际,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今年以来已恢复耕地3500亩;丰县园地和残次林地开发实施方案(2023—2025年)在全省率先获得省厅批复,预计产生2.5万亩新增耕地指标;新沂市建立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和耕地保护激励补偿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对镇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评价工作。
3年来,徐州不断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26个乡(镇)、街道共获得省级资金奖励5200万元;市级每年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镇(街道)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通报表扬和资金奖励,累计发放激励资金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