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容错纠错机制 营造创业良好氛围
日期:09-21
近日,如东县印发《健全深化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建立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容错纠错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容错纠错工作具体条件和适用情形、实施程序和要求、处置机制以及制度效应,工作流程更加清晰、责任更加明确、执行更加规范。《实施办法》提出鼓励事前备案,推动健全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以组织为干部担当带动干部为事业担当,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八看”把握“能否容”。从问题性质、工作依据、主观动机、决策过程、履职取向、纠错表现、情节后果和综合效果等8个方面,多角度看问题,辩证地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严格区分故意与过失、失误与失职、担当与懈怠、敢为与乱为、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加强动机、结果、原因、性质分析研判,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明确容错纠错6项基本条件、符合条件可以视情给予容错10项具体情形、不予容错6种情形。
“六步”明确“怎么容”。细化容错纠错工作提出申请、调查核实、会商评估、逐级审核、沟通反馈等程序具体的实施部门、组织方式和审核流程,让容错纠错更加具体化、更具操作性、更加科学精准,确保容错决定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建立事前备案机制,对改革创新过程中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没有先例可循,确需采取临时性、超常规措施破解难题,且可能出现一定程度错误和失误的事项可以事前备案,解决事后容错免责不能完全消除干部在工作中怕出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
“三招”做实“后半篇文章”。坚持宽严相济处置机制,突出立行立改、完善制度、正向激励三方面有机结合。作出容错纠错决定后,及时向干部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坚持容错与纠错相结合,在容错基础上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正提高,把规则定在前面,最大限度避免犯错、少走弯路,提高自我纠错、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能力;对给予免责处理的,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做到客观评价、公正合理,结合澄清正名机制,充分释放“容”的效果,发挥激励作用,让干事者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逐步建立事前叫停、事中纠偏、事后纠错的联动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失误和错误重复发生。
实施办法还同步配套了容错纠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流程图、结果运用和典型案例通报等工作机制,2022年以来,如东县已对13名党员干部实施容错,旗帜鲜明给想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打气。 赵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