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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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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新华日报

吴中检察院织密太湖生态“监督网”

日期: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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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9版:苏州观察·聚焦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黄晗希) 近日,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干警登船巡湖时,眺望湖面,发现当初那些废弃在芦苇荡、野生水草背后的船只已经不见了,唯见碧波荡漾,水天一色,风光旖旎。

太湖自然资源禀赋优良,孕育了富有特色的渔业经济。2020年10月1日的一声哨响,太湖正式进入退捕禁捕期,但是渔民上岸了,部分无证渔船、住家船却仍旧停靠在太湖湖岸线边上。

2022年4月初,前往金庭镇石公山村太湖宕口游玩的群众发现,有三艘大型废弃船只停留在直通太湖的河道内,其中两艘已几近沉没,占据了大范围河面,船舱内的垃圾侵入水体散发出明显异味,严重破坏周围自然景观。

“在接到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上的群众举报线索后,我们立刻展开了田野调查。”据该院承办检察官介绍,通过走访调查,他们发现因金庭镇位于太湖西山岛上,湖岸线较长,所以此类杂船很多。“自太湖实施全面禁捕以来,大部分船只已基本被清退,但还有少部分捕捞船、住家船被弃置在河道里,未得到有效监管,不仅会造成水环境污染,还会带来防汛安全隐患。”

制发检察建议,召开现场磋商会,联合金庭镇政府成立环太湖及通湖河道渔业辅助船、杂船整治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和工作进度……一套凝心聚力的“组合拳”下来,127条河道及太湖沿岸的437条废弃船只被全部拆除完毕。

该起杂船治理案件办理速度快、效果好,其背后深层次原因在于该院和区人大常委会、区监委实现了协同监督。据了解,该院一经发现案件线索,一方面,及时汇报吴中区人大常委会,借助人大监督进一步扩大监督覆盖面,对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加强督促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将有关线索移送区监委,开展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问责行动”,发挥监察监督作用。由此,人大监督、监察监督和检察监督实现“三线并行”,切实放大了监督效果,消除了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之间的“条块分割”。

面对太湖生态治理这个系统工程,如何从点到面,由对杂船的治理实现对太湖生态保护的全方位诉源治理?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吴中区检察院后续与区人大常委会、区监委会签《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到搭建沟通平台、监督措施互动、问题线索转交、合力督促整改、落实结果运用等,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配合的协同机制。

“太湖是苏州的‘母亲湖’,我们将进一步协同多方力量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网’,让她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新生机。”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方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