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法治名城建设实践指标》
日期:09-08
近日,南京印发《法治名城建设实践指标》(以下简称《实践指标》)。设立“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地方立法制规质效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增强”“司法工作公正高效权威”“市域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和“基础支撑保障体系完善”6个方面的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和163个三级指标。
《实践指标》着眼法治南京建设中长期目标,立足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在全面分析法治南京建设现状的基础上,突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贯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四个环节,关联地方立法、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党内规范性文件等五大体系,为南京市“十四五”时期法治名城建设提供具有实时性和前瞻性的可量化、可证明、可比较的操作指标。
《实践指标》以“法治”“实践”为横、纵轴,覆盖“创新”“平安”“协调”“绿色”等城市建设要素的平面坐标系,坚持以法治保障城市发展,以城市发展提升法治水平。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持领先。通过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加强对所有经营主体的平等保护,营造高水平开放的法治市场环境,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包容友好、共同富裕”示范行动。二是明确城乡融合发展依法推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保障“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示范行动。三是明确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完善。通过健全城市安全发展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障城市安全韧性发展,服务保障“制度创新、治理变革”示范行动。四是明确绿色发展法治保障有力。通过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加强重点领域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生态环境的法治保护,服务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行动。
《实践指标》在实施维度做了“基础指标”和“引领指标”的区分——这是指标分类方面的一个亮点。“基础指标”坚持底线思维,主要包括法治南京建设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特定时间或者特定情况下必须遵循或者完成的指标,其完成状况是衡量各级单位法治建设水平的基本标尺。“引领指标”坚持改革思维,是南京市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服务和保障“四个走在前”和“四个新”重大任务,以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结合本地法治建设实际不断探索、颇具开放性的法治实践水平上限。163个三级指标中基础指标88个,引领指标75个。
戴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