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跟踪,督出政府投资项目“加速度”
日期:08-07
去年以来,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监督,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加速度”,以项目建设的“进”支撑经济发展的“稳”,助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完善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做到督之有据。及时修订《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办法(试行)》,修订后的《监督办法》监督范围进一步拓展,将使用政府债务资金项目纳入监督范围;监督更体现全过程,对项目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到后评估各阶段的监督内容、方式和程序等都提出明确要求;监督重点更加突出,细化了跟踪监督的对象、内容、程序、方式和要求;监督形式更加丰富,增加了运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行线上审查的监督形式。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监督办法》规定,同时建立系列配套制度,对监督中各环节组织程序、具体项目监督责任、年度节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等通过内部制度形式进行细化明确,形成一套内容详细、分工明确、要求具体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工作机制。
凝聚多方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做到督之有道。教科文卫、农业、环资城建等相关工委提前介入对口联系部门实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共同参与视察调研,每季度组织对联系部门实施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开展全过程跟踪监督;预算工委对相关工委报送的监督情况结合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形成跟踪监督意见提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在审查报告、组织视察调研时,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广泛征求和收集人民群众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安排和实施情况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始终。建立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动机制,审计部门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作为向人大报告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定期通过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报送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情况。通过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形成监督合力。
强化结果运用,提升监督实效,做到督之有效。实行监督意见清单制。向市政府反馈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跟踪监督意见时,以清单形式列示审查监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市政府收到审议意见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议意见处理工作,对照问题清单和建议清单,逐项制定处理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强化进度目标任务;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处理清单制定督查清单,形成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闭环监督;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开展满意度测评,当场通报测评结果并提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对不满意率较高的项目跟踪监督整改情况,一督到底。常态化多形式监督。运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市发改、财政、税务部门每月定期通过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进度和项目规范纳税情况,预算工委进行汇总研究,及时跟踪了解;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深入群众,访民意、听民情、汇民智,把群众的“基层原声”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和回复,及时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叶兵 陈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