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提高长护险待遇每次服务延长半小时
日期:08-04
本报讯 (记者 陈悦勤) 8月1日起,苏州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优化调整,待遇标准再次提升,让失能失智人员获得感不断增强。
作为全国首批15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之一,苏州自2017年启动试点以来多次升级长护险,减轻失能失智人员家庭负担。苏州市长护险覆盖所有参保人员,适用对象包括患有阿尔茨海默病性痴呆、脑性瘫痪、孤独症、21三体综合征、全面发育迟滞、天使综合征等疾病或持有苏州市智力残疾证的失能失智人员。
本次优化调整后,在居家护理待遇方面,失能失智人员在原有居家服务频次的基础上,每次服务时长延长半小时,即重度失能失智人员每月服务18次,中度失能失智人员每月服务13次,每次服务时长为2.5小时。每小时的服务待遇标准与失能人员护理服务相同。
此外,苏州还在张家港试点实施住院机构“专区”服务,参保关系所在地及长护待遇享受地均在张家港的失能失智人员,入住长期护理保险定点住院护理机构专区,长护基金按每人每天35元的定额标准结算。此项服务后续视试点情况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