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两山”理念,连续三年实施“人大代表河长制监督员”制度,在水环境监督领域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助力擦亮“生态水城”名片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件“质询案”,萌发一支队伍。早在2017年12月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时军等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交了“263”专项行动黑臭水体整治问题质询案,会上县政府承诺到2020年建成区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区河道整洁、水质提升。
2021年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县政府的相关承诺进行回头看,对县城区“老大难”河道进行全覆盖式走访调研,征集意见以专项报告形式向县政府进行了通报。为了确保监督专业化、长效化,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县选聘一批专业代表和熟悉水体情况、责任心强的人大代表担任“民间河长”。当年6月,一支由12名县人大代表组成的河长制监督员队伍成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北大沟、邮电大沟等水体整治情况进行监督,将发现的问题经县人大交办后,得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列入重点民生工程。
一份“交办单”,催生一套制度。2022年,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淮安水环境问题突出并发出交办单,涟水的城北大沟、邮电中沟都在其中。县人大常委会不仅开展了专题询问,并针对水环境治理,研究出台《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人大代表“河长制监督员”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各镇街人大建立人大代表河长制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涟水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等制度,全县选聘216名人大代表河长制监督员,实现县镇两级417个河长制管理河道(水体)监督全覆盖。
2022年,人大代表河长制监督员现场发现问题150余个,提出相关意见建议60余条,均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群众自建房污水直排等问题通过《人大代表之声》反馈,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推进,获得当地广大干群的高度认可。
一次“大巡河”,守护一方碧水。结合《淮安市生态碧水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今年年初,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加强水环境监督,对“人大代表护碧水”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围绕发挥人大代表河长制监督员作用,开展“四大行动”,做好“四巡”“四进”“四看”“四问”工作。7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在朱码节制闸正式启动了“人大代表护碧水”夏日大巡河专项行动,县镇联动开展水生态闭环监督,全力打造水环境监督领域的“涟水样板”。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人大代表河长制监督员制度,广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推动治水、护水、爱水深入开展,以优良生态环境扩大影响力、助力冲刺百强县。”涟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超表示。 王新建 张润 杨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