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是生非的野生“二师兄”风光不再!国家林草局6月30日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野猪被“不幸”除名。
野猪曾于2000年被列入国家保护“三有”野生动物名录,由于其生殖能力强且少有天敌,因而很快称霸山林,甚至时不时地到乡村、校园等地“示威”。此番被调出“三有”名录,展示了我国多年的生态保护成果,也体现了相关部门与时俱进、因时应变的态度,为各地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注重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求提供了依据。 胡波/文 商海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