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4日,连云港海警局在灌河口附近海域查获1艘用于走私的船舶,船上未发现所有权证件,船上人员未能提供船舶所有人信息。船舶特征:该船为钢制,船舷两侧刷涂船名号“安利2”字样,船身黑色,驾驶楼白色,船长约60米,船宽约12米,该船被连云港海警局依法扣押,根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苏07刑初字5号,涉案船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现要求上述船舶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连云港海警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等证明文件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认领,上述船舶将根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的规定按照无主船舶依法处理。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16651851223
特此公告。
连云港海警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