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激励干事创业者
日期:06-14
近年来,启东市着眼于破解容错纠错机制在基层把不准、难操作、不常态等困境,从明确裁定机构、优化动议流程、实施风险报备三个方面细化操作规程,进一步激励干部放手干、放心干。
聚焦多元协同,整合容错纠错资源力量。成立容错裁定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市委领导、纪检组织部门牵头、公检法司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及时沟通容错纠错意见,确保各单位达成共识、行动一致。下设容错裁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执行申请受理、调查核实等日常工作,推动容错纠错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容错裁定工作咨询人才库,根据具体情形需要,邀请住建、城管、国土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与讨论研究,充分听取意见,确保认定结果经得起群众监督、历史检验。
聚焦规范运行,优化容错纠错程序步骤。建立申请提出(主动发现)、调查核实、结论认定、执行实施“四步”闭环。单位或个人认为符合容错免责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个人向市容错裁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纪检组织部门主动发现适合容错裁定的事项也应提出申请,对符合容错裁定情形的,及时启动容错调查工作,查核后符合免责、减责的,作出免于问责处理或减责处理的结论性意见,并由相关部门予以落实,做到流程可控、过程可溯、责任可查,确保容错裁定机制在系统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周蕾 王成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