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法院民二庭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日期:05-16
前不久,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治啄木鸟”党员护企队来到海陵区一家新能源企业,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困惑。企业提出,他们曾有一批原料委托第三方加工,后来第三方公司破产、资产被冻结,导致那批原料无法要回。该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姜琴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动产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方法,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合同当中,订立好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就会避免一些物权和所有权的争议。”
去年民二庭的女干警成立“法治啄木鸟”党员护企队,围绕企业内部风控、知识产权保护等进行全面体检、对症下药,先后走访海陵区民营企业60余次,发送法治体检意见书30余份。出台“二十八条”助企细则,善意文明、妥善处理涉中小微企业案件。
海陵法院民二庭是一支女性占比近八成的干警队伍,近年来,年人均办案数量近300件,是一支拉得出、打得响的巾帼队伍。女干警们根据审判实践创立的“1+1+2”金融审判机制,被省高院、省金融办向全省推广。她们成立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推动163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助力妥善安置企业职工1200余人。她们联合工商联成立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自2020年以来调解成功1400余件,为中小企业主节省诉讼费用近800万元。今年初,海陵区人民法院民二庭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肖梦琪 戴祥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