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涛) 近日,徐州市贾汪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对见义勇为人员刘明发放慰问金2000元。
2月16日18时左右,贾汪区25路公交车驾驶员刘明途经该区大吴桥红绿灯路口时,发现前方一辆红色中型货车停在路中间,发动机部位冒着浓烟,不时有火苗蹿出,随时有爆炸危险。货车司机四处寻找灭火工具。看到这一情况后,刘明迅速靠边停车,一边拿起灭火器,一边交代乘务员做好乘客安抚工作,随后奔向起火货车,对准起火部位喷射灭火。经紧急扑救,火势被成功控制。
刘明临危不乱,成功阻止了一起危险事件的发生,为当事车主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贾汪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严格按照《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启动见义勇为人员确认程序,对刘明的行为进行调查、审核、审批、确认。经逐级审批,刘明的事迹符合见义勇为行为,并申报至徐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建议授予其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