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法治惠农,减产农户获赔115万元
日期:04-06
本报讯 (李健 汤景宁 张晶晶) 东海县人民法院白塔埠人民法庭日前成功调解6起因麦种质量问题引发农户减产的产品责任纠纷,6家农户获得某种业有限公司赔偿减产损失115万元。
东海县白塔埠镇、平明镇的6个农户因使用连云港某种业有限公司的小麦种子,导致小麦长势不好,缺苗严重,减产已成定局,农户找种业公司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种业公司赔偿损失195万余元。在诉前调解阶段,法官靠前指导,与调解员多次深入田间,走访相关农户,查看当季水文气象情况、种业公司播种指导情况,并委托农业专家对小麦进行测产定损。经农业专家鉴定,4161亩麦田减产损失约190万元。
案件审理中,合议庭通过综合分析小麦减产原因,合理划分双方责任,通过释法明理、多方协调,最终促成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种业公司对农户的损失作出115万元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