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更是重中之重。随着数字化技术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的重构以及产业分工中的深化,装备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产业边界逐渐模糊,产业融合现象更为突出。国际经验表明,通过融合发展,能够使装备制造业向价值链的高附加值两端延伸,融入更多的科技创新要素,提高整体的生产效益和国际竞争力。当前,江苏正处于装备制造业“由大变强”、现代服务业内涵提升的关键时期,推动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不仅是江苏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数字变革的战略选择,也是加快建设制造强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支撑。
一、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推进模式
自2019年以来,江苏率先启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工作,装备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处于快速推进之中,企业、集群和区域层面的探索与实践也取得了积极进展,融合发展效应逐步显现,涌现出一批融合发展领军企业和典型模式。从获批试点所处行业领域分布来看,高端装备占比15.7%居首位,工程机械、新型医疗器械等领域均有5家试点单位进入优秀行列,分别占比9.8%。
(一)围绕自主创新和科技自立,推进延伸型融合
随着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江苏部分装备制造企业在原有生产制造环节的基础上,聚焦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向上游研发、设计等创新服务环节延伸,并将创新环节的增值活动全部或部分纳入自身的价值链中。如徐工聚焦超级起重机百米高空性能、重载转场、安全控制、精准操控等技术方向持续研发攻坚,在5款C系起重机实现100%国产化,塑造高端全地面起重机国产化里程碑式产品。
(二)围绕链条重组和业务集成,推进系统型融合
部分装备制造业企业在产品制造过程中能够长期积累相关的服务知识及服务技术,还有一定的服务设施,通过价值链的重组,推进技术、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融合,探索出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柔性化定制等新业态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站式服务解决方案。如亨通光电、中车戚墅堰机车、天奇自动化分别从自身出发,打造“产品销售+系统集成+后期服务”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从提供“产品”走向“产品+服务”。
(三)围绕产业合作和服务嵌入,推进互补型融合
省内部分试点区域围绕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构建以研发、专业技术、信息技术服务、成果转化服务等为主导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推动装备制造业能级提升。如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南京理工大学合作建设连云港科技大市场,集聚高校院所、专业化服务机构资源,为相关装备制造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运营、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高企培育等环节的专业、精准、高效、线上线下融合、全链条的科技服务。
(四)围绕数字应用和数据驱动,推进平台型融合
面向装备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实际需求,积极强化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智慧工厂等新技术新场景的开发应用,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平台型融合案例。如江苏常州天宁经开区构建覆盖细分工业领域的“一横多纵”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南京科远智慧基于EmpoworX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智慧电厂、智慧化工、智慧冶金、智慧建材、智能工厂等系列智慧工业解决方案,致力于帮助企业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智慧化。
二、江苏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在技术公关维度上,基础原料、关键器件和核心技术等“卡脖子”问题依然突出,融合策源功能亟待增强
创新链升级在江苏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融合策源功能。江苏装备制造业门类齐备、产品齐全、规模庞大,但基础原料、关键器件和核心技术等“卡脖子”问题是制约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方面。当前,美国在出口管制领域已形成一套由多机构协同办公的全面管制体系,出口管制主要集中在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海洋工程、先进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100多项产品。在高端装备领域中,主要涉及先进制造加工车床、机器人等精密仪器设备;在航空航天领域中,涵盖导航设备、航天火箭、航空发动机等,这些均是江苏现在及未来重点关注和发展的产业领域;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中,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微波和毫米波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制造装备、通信系统及装备等产业链上下游产品。此外,除了智能制造装备和制造生产的重要基础技术还依赖进口,许多重要装备和制造过程尚未掌握系统设计与核心制造技术,江苏掌握的核心技术仍十分有限。
(二)在价值重构维度上,多数企业仍以生产制造为主要发展模式,服务环节拓展和系统集成能力不强
虽然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但总体来看大多数装备制造企业主要从事生产制造业务,处于产业体系中的加工制造环节,仍缺乏研发设计、品牌管理、营销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能力。通过针对全省150家装备制造企业调查发现,78%的企业服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重不足10%,只有6%的企业服务收入占总营收比超过20%。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依托技术、研发、数据等基础和先发优势,在推动“两业”融合发展方面已初见成效,但大部分试点企业仍主要停留于服务自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层面开展探索,总集成总承包、共享生产、整体解决方案等服务供给能力有限。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还存在缺少行业龙头、综合服务能力不强、核心竞争力不足等问题。
(三)在产业互动维度上,现代服务业“被动应付型供给”加之中介平台建设不充分,限制了对装备制造业的渗透及牵引
江苏现代服务业发展总体滞后于装备制造业发展,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本身发展水平不足,尤其是工业设计、技术研发、信息服务、供应链管理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仍较滞后、创新水平不高,难以为装备制造业企业提供高端的、专业化的服务。同时,生产性服务业与装备制造业的关联融合还处于较低水平,融合领域更多集中于批发、交通运输仓储等行业,在金融、科技、信息等领域应用融合程度偏低端,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务服务等服务业对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一定程度制约了装备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加之“两业”融合发展中介平台建设不充分,造成装备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产业间信息沟通不畅,尚未形成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
(四)在政策支撑维度上,配套政策衔接程度有待增强
资金来源上主要依靠中央专项资金、服务业专项资金以及“两业”深度融合金融专项资金,金融机构相关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不足。统一的融合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尚未确立,服务业中间投入、对制造业的贡献程度等难以精准考量。部分地区新型产业用地、功能混合用地模式探索不足。既懂制造又懂服务的复合型人才资源紧缺。
三、进一步推进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装备制造业关键领域技术攻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时不我待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只争朝夕突破“卡脖子”问题,努力把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制造业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
应当加快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大幅提升装备制造业关键技术科技攻关体系化能力。建议以政府引导基金和产业基金为引导,采取重大工程项目招标的模式,推动省内装备制造业行业领军企业与国有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围绕产业融合场景的开发应用,协同企业推进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技术装备的自主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规模应用。依托中立的第三方科研机构建立跨行业的国家级装备制造联合应用开发技术平台,集中解决装备制造过程中的共性问题,提供公益性质的公共开发、测试与验证环境,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与测试验证方法。
(二)放大数字赋能效应,推动智能转型升级
推动装备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在装备制造业的设计、研发、制造等环节,广泛应用信息技术以加强装备制造业产品设计、扩展产品性能,加速产品更新换代。以行业龙头领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依托,逐步构建市场化的、基于行业应用的工业互联网数字化生态体系,促进装备制造业产业链延伸,向服务型制造、高端化制造、个性化定制、智能化“智造”升级,实现装备制造业更高的附加值。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服务作用,围绕“专精特新”企业智能制造的关键核心需求,搭建高效智能制造支撑体系。鼓励地方培育智能工业服务商,提供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支持由装备制造业领域优势企业牵头,成立市场化运作的工业数字化研发机构,聚焦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攻关,大力研发和推广应用国产工业软件,加快工业软件行业标准研究和制定,推进智能工业软件综合集成应用。
(三)深入实施融合标杆引领工程,培育“百企”标杆
在“两业”融合试点单位工作方案和实施基础上,面向先进装备制造集群,启动实施装备制造业“标杆引领”工程,从但不限于“两业”融合试点中审定、培育形成100家能够引领行业质态提升、具有国际竞争力和示范作用的装备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标杆,包括龙头骨干企业、产业集群和集聚区域。以“百企”标杆为引领,进一步推动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产业融合程度加深,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发展层次不断提升,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协同发展;继续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规模扩张和质态提升并重,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稳步提高,对装备制造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在“百企”标杆引领工程实施过程中,着力开展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品牌发展计划,鼓励装备制造业集群、专业化制造产业区和行业龙头骨干集团创立深度融合知名企业品牌及区域品牌等集制造与服务一体化的品牌。在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融资租赁服务、系统集成及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供应链管理以及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大数据服务、总集成总承包服务等“两业”融合重点领域,启动开展“两业”融合标准示范推广,制定标准化服务能力评估、服务质量评价等相关标准,建立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和工作指引,完善标准化“两业”融合服务市场。
(四)放宽现代服务业市场准入,消除“两业”融合政策壁垒
从行业市场准入、管理体制、重点行业等方面,保障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政策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在“两业”融合试点工作、标杆引领工程基础上,继续优化市场环境,清理制约“两业”融合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并针对装备制造业集群企业进一步放宽现代服务业市场准入,深化技术标准、认证认可管理体制改革,支持探索企业跨行业经营的发展模式。打通现有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放宽装备制造企业开展工程和设备总承包、融资租赁和消费信贷、车载信息服务等服务业务及准入门槛,减少不必要的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条件,减少结构性政策,建立平等、规范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消除服务业和制造业在税收、金融、科技、要素价格等方面的政策差异,对于产品与服务混合经营、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的企业,要根据其业务范围,在适用税率方面实行“就低不就高”政策,适用最低税率。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的过程势必会产生一些新业态,必定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宜创新监管模式、明确市场准入、减少行政干预,构建适应新业态、新标准、新模式的宽松环境,同时对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五)强化要素支撑,完善融合发展生态
引导产业资本、社会资本以及风险投资支持“两业”融合发展,通过市场化运营“两业”融合发展资金。支持有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通过债券融资、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多种形式,通过并购重组等多种资本运作方式,获得服务化转型所需的资金支持。加强人才培养,加快培养并形成一支懂装备制造、懂信息技术、懂管理的专业化人才队伍。面向省内地市、城市群需要,加快建设一批立体化装备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平台,高水平建设若干促进融合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为产业融合发展提供金融、法律、会计、咨询等综合服务,整合各类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手段,降低企业融合发展成本。完善市场机制,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消除地区壁垒、部门壁垒、产业壁垒,为装备制造业融合发展提供条件。
(六)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放大示范引领效应
由专家学者、企业代表以及政府部门管理者组成团队,在“两业”融合试点工作的绩效评价体系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评估企业、园区及各地市(县)在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融合方面的广度、深度,调整和完善动态绩效评价体系使其边界更为清晰、逻辑更为严谨、指标更加明确,并逐步完备评价体系的激励机制功能,不仅为“百企”标杆的选定及其动态更新提供政府决策的科学依据,也有助于避免影响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进程的“低效均衡”。阶段性开展以及督促开展多种形式的分行业推进专题活动,在群众等党报专刊开辟专栏宣传报道等方式,加大推广优质标杆单位创新创优、转型升级的典型经验和先进模式,向全省进行经验推广,全面提升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领域关键技术、自主品牌和服务产品在国内国际的影响力。
毕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