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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停车场指示牌下缘距路面仅约1.55米(照片中红色箭头系记者所标)。 长江日报记者尹勤兵 摄 |
长江日报讯(记者尹勤兵)“每天这么多人路过,这么低的路牌如果不进行调整,以后还会出事。”1月14日,江岸区澳门路与球场街交叉路口,市民魏女士指着街心花坛中竖立的一块路牌,摸着额头上尚未痊愈的伤疤,心有余悸地说。
1月5日上午10时许,魏女士和两名同事步行到此处时,为避让车流,她下意识地走上花坛。她抬头观察路况时,不慎撞上路牌背面。锋利的铝质边缘瞬间把她的额头划开一道约4厘米长的伤口,鲜血直流。魏女士随即前往附近医院紧急处理伤口,花了1000余元医药费。
1月14日,长江日报记者和魏女士一起来到事发现场。记者看到,涉事路牌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为道路指示牌,下半部分为相邻的医院停车场指示牌。路牌立于岔路口花坛凸出位置,紧邻非机动车道。由于未设置人行道,不少市民为避让车辆,习惯贴近或直接走上花坛通行。
经测量,医院停车场指示牌下缘距花坛路缘石顶部仅1.4米,加上花坛高度,整体离路面约1.55米。牌体边缘几乎与道路边线齐平,行人经过时若不刻意低头避让,极易撞伤。
据了解,《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明确规定:设置于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路侧标志,下缘距路面高度应大于1.8米,且牌体边缘距路缘石侧向距离不小于0.25米。
江岸区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医院停车场指示牌经交管部门报备,由正规单位安装;院方认为自身无责,建议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1月16日,江岸区交通大队秩序管理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加挂停车场指示牌确曾申报。实际操作中,花坛内的路牌下缘距地面高度可降为1.2米。鉴于该路牌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近期将予以拆除或优化,并责成施工单位安抚受伤的市民。
魏女士称,施工单位已答应补偿其医药费和后续治疗费共计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