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
王忠辉、白俊伟、刘庆香、许永周、李章波、杨兴、肖建华、吴珊、张石、张百香、张斌、陈功江、赵联、谢倩、谭艺琴、熊少明、穆书芹(按姓名笔画排列)等17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武汉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