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日期:12-25
长江日报讯(记者高萌 通讯员王晓珊)12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三审稿)》;表决通过《武汉市汉剧保护传承条例》《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会议听取了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讨论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五个中心” 全面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等;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2025年民生实事完成情况、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部分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报告,并分别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补选了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菊、朱库成、林文书、杨相卫,党组成员徐丽,秘书长张海涛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国良,副市长李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