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二版)
十、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是现代化大武汉的责任担当。更好发挥极核作用,积极推动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汉襄宜“金三角”协同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以自身发展带动“城圈群带”协同发展。
37.加快武汉都市圈深度同城化发展。发挥好武汉都市圈主引擎作用,推进规划同编、交通同网、科技同兴、产业同链、民生同保。推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实现都市圈客运铁路公交化,加快形成1小时通勤圈。依托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车谷产业创新大走廊,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持续开展园区共建,高水平建设离岸科创中心(园区)。优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深化政务服务事项“跨市通办”。探索跨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
38.促进汉襄宜“金三角”协同发展。推动科技共兴、产业共链、交通共网、生态共治、服务共享。做强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共同做大光电子信息、“汉孝随襄十”万亿级汽车产业走廊等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建设1小时高铁圈、3小时高速圈。强化武汉港、襄阳港、宜昌港联动发展。
39.以武汉都市圈为中心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深化武汉、长株潭、南昌都市圈协同发展,完善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机制,推进产业、交通、生态、文旅、开放、民生协同,共同打造全国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以科技协同为牵引,探索光谷科创大走廊和湘江西岸科创走廊、赣江两岸科创大走廊联动发展,共建长江中游城市群科技创新联动发展共同体,打造“科创链上的中三角”。合力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打造“产业链上的都市圈”。共同推进跨区域通道项目建设,谋划打造长江中游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
40.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积极融入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全流域联动发展,更好发挥跨区域联结型地区支撑带动作用,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合作,常态化开展对接交流。探索要素跨区域协同高效配置新路径,高质量参与和利用进博会、广交会等展会平台,加快区域要素、商品、技术等市场建设,在更大范围内配置和利用资源。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十一、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建设文化强市
文化繁荣兴盛是现代化大武汉的重要标志。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大力实施文化创新战略,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积极推动城市历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上担当使命。
41.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持续弘扬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进一步激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气质,彰显新时代英雄城市的时代价值。弘扬诚信文化、廉洁文化、法治文化、创新文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用好武汉丰富的红色资源,深入推进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加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综合治理能力,建立良好网络生态。
42.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升文化原创能力,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推出一批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精品力作,积极参与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创新文艺人才培养机制,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打造演艺名城。加快建成武汉戏曲艺术中心等一批文化地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书香武汉”建设,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深化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加快媒体深度融合,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扩大国际人文交流合作,充分展示江风湖韵、荆楚汉派、多元包容的城市魅力,提高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积极申办国际性、国家级体育赛事,统筹发展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加快建设体育强市。
4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高水平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武汉段)、武汉中国长江博物馆,深化长江文明溯源研究和传播展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长江文化中心城市。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盘龙城遗址等保护利用,加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系统推进汉口历史风貌区、武昌古城、汉阳古城等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激发文博单位创造活力。推进老字号复兴、工业遗产活化、传统业态焕新,促进文创产品开发,推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44.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培育更多优秀文化企业和品牌。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大力发展数字出版、网络视听、游戏动漫等文化新业态。发挥武汉长江全流域旅游枢纽节点作用,积极参与“神武峡”“赤红黄”两大文旅主轴建设,共同打造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统筹推进两江四岸、大黄鹤楼、大东湖、大知音、大木兰等核心文旅板块资源整合,彰显大江大湖独特魅力。打造东湖世界级旅游度假区,擦亮世界名湖、人民乐园金名片。积极发展赛事经济、演艺经济、展会经济、赏花经济,持续塑造湿地花城、知音武汉、樱花之城等特色城市形象,办好相约春天赏樱花、长江文化艺术季、大河对话等重大活动。推进文旅产业提质升级,延伸文旅产业链条,扩大优质文旅产品供给,打造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加快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
十二、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建设更高水平的幸福城市。
45.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和用人观念,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构建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支持各类人才在汉创新创业,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加强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预警,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
46.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支持勤劳创新合法致富,鼓励先富带后富促共富,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47.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全面推进大思政体系建设,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健全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加强教育资源跨学段、跨区域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落实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政策,积极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统筹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办好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分类推进市属高校综合改革,支持江汉大学、武汉商学院等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批“一流学科”。加快建成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健全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梯度职业教育体系。支持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申办职业本科。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扩大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广泛开展中小学生争做“好孩子、好学生、好公民”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推进教育数智转型发展,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建设学习型社会。
48.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优化药品集采、医保支付和结余资金使用政策。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推进高质量参保扩面,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参保率。优化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群体服务保障体系。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探索对困难群众自动发现、及时救助、免申即享的帮扶措施。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坚持殡葬公益属性。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49.加快建设健康武汉。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构建数智化医疗体系,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促进分级诊疗。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推动环同济协和医疗服务区建设,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际医疗创新高地。强化公共卫生能力,加强疾控体系建设,优化联防联控机制,防控重大传染病,加快推进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建设,打造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标杆城市。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工程,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探索统筹医疗卫生事业、生命健康产业融合协同发展机制。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加强医疗卫生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
50.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倡导积极婚育观和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强生育医疗保障,落实婚育休假制度,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发展托育一体化服务。加强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构建智慧化、人性化、可持续的社会养老生态。办好老年大学(学校),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加快发展银发经济。
51.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内容,明确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路径、措施。建立健全与人口变化相协调、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偏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强区、街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完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十三、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武汉
绿色发展是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鲜明底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世界滨水生态名城。
52.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提档升级行动,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坚持外洪与内涝同治,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优化推进蓄滞洪区建设。加快“一湖五库”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推进中心城区与新城区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实施节水减排行动。深化长江、汉江、府澴河等重点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治,加强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推动江湖水系互联互通、联调联控,建设安全韧性现代水网。加强幸福河湖建设。
53.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源头治理,提升城市空气质量。“一湖一策”开展重要湖泊治理攻坚,持续改善大东湖等湖泊生态环境。推进全市劣V类水体动态清零。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推进“厂网一体化”改革扩面提质。大力整治噪音、扬尘、餐饮油烟、下水道异味等问题。加快建设“安静小区”。开展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推进长江百里生态廊道建设,全面建成世界级湿地花城。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实施宜居公园城市行动计划,健全城市公园和绿道网络体系。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标准、监测、评价和考核制度。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试点。
54.建设绿色低碳先行城市。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深入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加强生产制造、建筑施工、交通运输、能源消费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零碳工厂和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和分布式能源,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加大新能源汽车、绿色船舶等的推广力度。落实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加强与全国碳市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衔接,依托“中碳登”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碳市场中心和碳金融中心,积极争取碳清算所落户武汉。加快建设环沙湖“双碳”经济带。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科技、环保政策。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十四、持续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武汉
高水平安全是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重要前提。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55.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巩固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支撑保障,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和重要专项协调机制,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实施,一体推进国家安全风险防控、危机管控等体系建设,推进国家安全科技赋能。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和后备力量建设。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双拥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筑牢人民防线。
56.加强重点领域安全保障。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增强经济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华中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武汉核心基地。健全能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强化能源保供运行调度。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维护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燃气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加强网络、数据、人工智能、生物、生态、低空等新兴领域安全风险研究应对。争取更多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项目。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有序化解,严防系统性风险。
57.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构建城市安全风险谱系,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加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重要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的应急指挥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防范,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健全社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大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枪爆犯罪等的力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武汉。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预防和遏制个人极端案事件。
58.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全面实施街道(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社区(村)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配备,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优化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规范业委会运作,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改进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关心关爱困难、弱势群体。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展志愿服务,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十五、汇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为实现“十五五”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根本保证。紧紧围绕抓改革促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凝聚磅礴力量。
59.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纵深推进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锻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系统治理重点领域腐败,加强对“一把手”、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60.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重要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青少年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政策保障。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做好对台、港澳和涉外工作。加强援藏援疆工作,做好对口帮扶协作。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强化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强人工智能、城市更新、社会治理等新兴领域、重点领域的地方立法。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加快涉外法治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61.推动规划制定落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规划建议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从实际出发编制好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和各类专项规划,持续完善市域规划体系,确保全市规划“一盘棋”。争取更多武汉元素、武汉项目进入国家、省级层面规划。建立完善规划落实机制,围绕重点工作制定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改革“四张清单”,建立现代化大武汉评价指数,系统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规划实施监测机制,定期评估、及时修订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优化考核办法,确保规划建议落实落地。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鼓足干劲、奋发进取,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力打造“五个中心”,全面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在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中当好龙头、走在前列,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