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日期:06-22
(上接第一版)
会议审议了《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二审稿)》《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特殊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评估和优化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后,受任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菊、胡树华、朱库成、陈新垓,秘书长张海涛出席会议。
副市长孟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以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