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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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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长江日报

借款人失联可用诉讼时效中断保护债权

日期: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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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院长彭本建做客“周二之约”。

    长江日报记者杨涛 摄

    周二之约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合办

    □ 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董星星

    3月19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院长彭本建做客“周二之约”问法官专栏,为网友专题解答民间借贷纠纷疑问。

    近年来,新洲区法院通过积极开展对案件的繁简分流、多元解纷以及诉源治理,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成效显著。2023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2000余件,近半数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

    ■ 借条签名写同音字行吗

    在直播中,有网友问,借条所写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同音不同字,能否认定原告就是实际出借人?

    彭本建院长认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当事人书写欠条有时书写不规范,易把名字写为同音字,或者写成俗称等其他称谓。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综合其他证据进行判断,在被告对债权人资格提出抗辩但无法举证证明时,可以认定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即为实际出借人。

    有网友问,仅有转账凭证可以证明我们之间有借贷关系吗?

    彭本建院长表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 眼看要过诉讼期,借款人失联怎么办

    直播中,有网友问,借款人失去了联系,马上要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彭本建院长告诉他,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当借款人无力还款时或有意拖欠不还时,且已面临3年期届满,出借人如不果断起诉,就需应用诉讼时效中断来保护债权。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四种: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获得一个新的3年诉讼时效权利。

    其中,如果想要通过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来中断诉讼时效的话,可采用如下三种办法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

    出借人直接向借款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借款人在文书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或者虽未签名、盖章、按指印,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借款人的。借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借款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出借人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借款人的。

    借款人下落不明,出借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借款人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直播结束后,法官将继续留在专栏为网友解答法律疑问。扫码可向法官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