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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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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长江日报

多数摊主知晓生鲜灯新规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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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汉口唐蔡便民生活市场内,生鲜档口使用生鲜灯。

    长江日报记者李爱华 摄

    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

    □ 长江日报记者李爱华 实习生黄宇程

    无论户外或室内光线是否充足,农贸市场肉类、海鲜等摊位前,摊主们都会开着一盏盏生鲜灯照亮自家售卖的商品,令生鲜食品显得格外新鲜红润。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该《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发布后,我市各农贸市场实际情况如何?连日来,长江日报记者走访市内部分农贸市场发现,摊主使用生鲜灯仍然比较普遍。

    ■ 生鲜灯提高肉品“卖相”

    摊主使用较普遍

    8月3日,记者在武昌才茂街便民生活市场看到,10多个肉类摊位使用了生鲜灯,一般摊位悬挂了两三盏生鲜灯,面积较大的摊位则悬挂了五六盏生鲜灯,猪肉、鸡肉等肉产品在红色灯光照射下显得格外新鲜红润。

    在武昌徐东馨苑生鲜市场,生鲜灯的使用也比较普遍。除了生鲜摊位外,一些熟食摊位也用上了生鲜灯,让熟食看起来更诱人。

    记者注意到,该市场蔬菜区摊位使用的是白色照明灯,与生鲜摊位形成了鲜明对比。市民刘女士说:“我经常来这里买菜。要买肉类制品,朝亮着红灯的摊位走准没错。灯的颜色已经把不同的菜品标记出来了。”

    记者还探访了汉口益利合生鲜市场、后湖生鲜菜市场、唐蔡便民生活市场、北湖生鲜市场,泛着红光的生鲜灯也十分普遍。

    记者在唐蔡便民生活市场生鲜档口一猪肉摊位看到,猪肉在生鲜灯的照射下颜色红润。但是,把猪肉放到没有生鲜灯照射的地方,其颜色明显暗淡。经营肉摊近20年的陈师傅表示,使用生鲜灯后,肉品的“卖相”好,跟人化妆是一个道理。他坦言,过去,摊主都用普通白炽灯照明;后来,这种“美颜灯”渐渐流行起来。“市场上其他摊主都在用这种灯,我就随大流了。”

    ■ 给生鲜食品“补光”影响判断

    市民支持取消生鲜灯

    据了解,生鲜灯本身不会对食品产生危害。如果食品质量合格,使用生鲜灯只是提高其“卖相”的一种营销手段;如果不良商家利用生鲜灯销售以次充好甚至腐烂变质的食品,其“浑水摸鱼”的行径就容易被掩盖。使用生鲜灯照射生鲜食品可能会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品质的判断,误导消费者的感官认知,从而导致消费者买到不新鲜或者不合格的食品。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买菜的市民,他们都对“取消生鲜灯”表示支持。

    市民吴女士说,她曾经有过一次吃亏的经历。“在生鲜灯照射下,摊位上的肉看起来很红润。可买回家后再看,肉的色泽却不是很新鲜。这显然是生鲜灯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误导,让消费者无法分辨肉的新鲜程度。”

    吴女士表示,从此以后,她买肉时就多了一个心眼,把肉拿到日常光源下查看。吴女士支持有关生鲜灯的新规定,希望这一新规定尽快落实。

    ■ 新规定施行后

    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罚款

    记者探访时了解到,多数从事生鲜食品销售的摊主已经知晓“生鲜灯将被禁用”的新规定。后湖生鲜菜市场摊主胡师傅表示,摊主都不用生鲜灯,做生意讲究的是公平竞争。

    益利合生鲜市场多名摊主称,市场管理人员已经上门打了招呼、宣传了新规定,大家已经有了相应的准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新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前设置了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开展相关检查,向经营者宣传普及新规定,劝导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及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保障新规定按时落实。

    据悉,今年12月1日起,违规使用生鲜灯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将给予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