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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秋生(左二)、周小红(左三)、程林利(右一)做客直播间。 长江日报记者杨涛 摄 |
□ 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实习生张佳乐
通讯员涂画画
7月13日,武汉市检察院和长江日报联合举办的第七期《同在一片蓝天下》公益诉讼访谈节目在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直播间开播。
新洲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秋生,第四检察部主任周小红,省人大代表、新洲区公益诉讼志愿者程林利和网友们友好互动,讲述亲身经历的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办案故事。
■ 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保护古树名木
一开场,新洲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沈秋生就讲了该院办理的一起古树名木公益诉讼案。
目前,武汉市共有古树名木1700余株,树种49种,其中新洲区就有457株,树种达31种,树龄最古老的达到1123年。
“在走访调查中,我们发现古树名木的保护存在问题。”沈秋生介绍,“这些古树名木中,有的周围未设置保护措施,采取保护措施不到位。新洲区检察院立即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召开听证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共商整改措施。同时,该院通过现场公开宣告的方式向相关行政机关及街道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督促指导养护管理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
今年,该院又到辖区内各个街道进行了现场查看,相关行政机关和街道对古树名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古树名木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 办结长江十年禁渔以来武汉最大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检察官周小红和网友们分享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6年至2020年8月期间,王某某等4人趁夜晚或凌晨使用自制的“拦河大毫”网具在某河新洲区某段非法捕捞野生鱼类,后被现场查获“拦河大毫”一部、渔获物1079.35公斤。
法院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人王某某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责令被告人在案发水域放流成鱼8557公斤、幼鱼4788559尾。
据悉,本案系长江十年禁渔以来武汉市查获的最大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被公安部列为“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也被评为“武汉市十大法治案例”,获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 长江禁渔期,允许娱乐性垂钓禁止生产性垂钓
“我是做养殖起家的,2003年,我回到家乡新洲区汪集街道白洋村,创办了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带领村民组团养猪致富,成为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省人大代表、新洲区公益诉讼志愿者、武汉市再思源牲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程林利说,前一段时间,自己参加了新洲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的辖区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相关行政机关进一步厘清了职责,制定处置方案,综合施策,多方力量共同攻克厨余废弃物收集、处置等难题。
有网友提问,在长江禁渔期,如果是钓鱼爱好者,可以去相关水域垂钓吗?检察官周小红表示,长江禁渔期,只允许进行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即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在沿岸钓鱼。但是,国家明确禁止生产性垂钓。
访谈的最后,周小红表示,欢迎社会各界拨打12309检察公益诉讼热线提供线索。同时希望在发现线索时,能用随身携带的手机、相机等工具及时拍照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