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客服却以商品包装已拆无法退换为由拒绝,怎么办?
法官答:建议通过拨打网络购物平台客服热线或直接在购物平台上投诉商家等方式申请购物平台介入处理。若仍未果,在保留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可向商家住所地或收货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商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自营类网络购物平台卖货,情况类同。
消费者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可要求“退一赔三”,如赔偿金额不足500元,则赔偿500元。若网购的商品为食品,可按照10倍价款或者3倍损失确定。
网友问:网购商品是否能“七日无理由退货”?
法官答:绝大部分网购商品都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但消费者定作、鲜活易腐、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是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但如果是质量问题的话,是不受七天时间的限制。
但网络购物中,存在部分商铺擅自扩大“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有些商铺直接标明“一概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甚至存在部分商家在退货审核中,故意不对退货商品予以通过。以上种种行为都系违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官认为,二手交易风险性相对较高,为了更好地保护各方权益,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前要详细了解产品信息,通过二手交易平台指定的正规支付途径支付货款,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交易时进行明确约定产品相关信息,以尽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在发生纠纷后,及时通过调解、投诉、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
(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张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