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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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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安顺日报

安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日期: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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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版)

第三十七章 促进群众增收致富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扩大就业规模,拓展增收渠道,优化分配结构,完善保障机制,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

第一节 深入实施居民增收行动

深入实施新一轮促进居民增收行动,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大力实施工资性收入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开展城镇居民多元化技能培训,促进就业人员从普通型向技能型转化。大力实施经营净收入壮大行动,培育壮大各种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增加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深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大力实施财产净收入拓展行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盘活城乡各类不动产与土地资产,支持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创新推出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普及金融知识,打击理财陷阱。大力实施转移净收入兜底保障行动,严格兑现惠民惠农补贴,落实好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等政策。支持勤劳创新合法致富,鼓励先富带后富促共富。推动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

第二节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联动机制,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引导企业工资总额分配向关键核心岗位、高技能人才和一线苦脏险类人群倾斜。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初次分配机制,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落实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保障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监管,打击非法收入来源,取缔非法收入,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加强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主动参与捐赠、帮扶等公益活动,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强化劳动者薪酬、社保、医保等权益保障。

第三十八章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深入实施教育“九大提升工程”(具体包括: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提升工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工程、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职业教育特色发展提升工程、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工程、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升工程、学校常规管理提升工程、教研督导提升工程、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工程。),推动各级各类教育普及水平持续巩固提升,推动教育全面提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强市建设。

第一节 塑造立德树人新格局

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构建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大格局,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思政课堂和社会课堂有效融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推动“五育”融合,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审美和劳动技能等方面获得均衡且优质发展。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加强校园足球馆、体育场建设,有效控制近视率、肥胖率。推进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劳动习惯养成计划。充分挖掘安顺本土文化、红色资源等融入教育各环节,支持学生参加研学活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行动。

第二节 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加强教育资源前瞻性布局和统筹调配,健全与学龄人口“排浪式”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实施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三年行动和整县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工程”,加大主城区、人口流入地区、普惠性资源不足地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探索“小班小园”办园模式,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校建设标准化,资源配置均衡化。深入推进中小学理科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深化“双减”三年行动,实施新优质学校培育计划、薄弱学校质量提升计划。统筹推动城乡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协调发展,探索建立“市县结合”管理体制,强化书记校长能力提升。持续推进市一中、市二中提质发展,深入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计划,加大薄弱县中帮扶,重点加强市、县(区)政府驻地普通高中扩容建设,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鼓励探索以科学教育为特色的办学模式。实施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试点和专门教育保障机制试点。全面落实新建改扩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政策。到2030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7%,初中毕业年级阅读/数学达标比例达76%,高中阶段教育完成率达80%。

第三节 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面向“航空产业城”,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优化与区域发展相协调、与产业布局相衔接的职业教育布局,争取至少培育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1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1个。打造国家、省、市级“金专业、金课、金师、金地、金教材”,推动职业学校内涵发展。深化综合性高中建设,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发展,持续推动“普职互通”招生试点改革,稳步扩大“3+2”“3+4”贯通培养和专升本规模。实施高职“双高”升级工程,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积极申报建设新一轮省级“双高”校和创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实施中职“强基”工程,推动办学条件全面达标,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教研科研工作,继续实施关心关爱学生行动计划,提高中职学生综合素养。

第四节 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把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贯穿教书育人各环节。实施提高教师水平专项行动和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实现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落实“整县推进”培训,实施理科类课程骨干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教师培训。优化各级各类学校师生配比,统筹做好寄宿制学校、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完善教师队伍管理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到2030年,幼儿园、小学、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不低于50%、80%、95%,高中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不低于10%,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50%。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教育教学骨干人才。

第五节 深化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中考改革试点,推行职教高考制度。加快推进中小学课程建设改革试点项目,实施科学素养提升行动,建立改革推进机制。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深化“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加快推进智慧化校园建设,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与人工智能教育发展,实施安顺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校人工智能场景建设项目。优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构建联动高效的教育大安全工作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常态化保护未成年人机制。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完善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机制,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健全学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的长效机制,着力保障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待遇。引导和规范民办教育,办好继续教育、老年教育,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用好东盟教育交流周、广州帮扶协作、上海及江苏长三角地区教育友好关系,扩大教育合作开放,积极引进省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紫云自治县作为首批基础教育布局优化与质量提升试点县工作。

第三十九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织密民生“保障网”。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部署,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全面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实施高质量参保行动,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政策,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全面取消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落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待遇。不断深化“社银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优化服务体验,推动社保和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全面推行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深化与全省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整合部门数据,实现实体卡与电子社保卡功能同源、场景互通。加强社保基金安全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基金收支管理,抓好内控制度执行。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第二节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法规体系。优化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确定机制,科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完善临时救助政策,逐步提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额度,提升救助针对性、时效性。完善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服务保障体系。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机制,推动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与慈善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促进慈善资源与救助需求有效对接,提升慈善帮扶效益。健全救助标准确定方式,探索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好“单人户”施保、低保渐退、特殊刚性支出核算扣减等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科学制定监测预警指标体系,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强化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社会救助、慈善援助的有效衔接,根据低收入人口面临困难类型和程度,推动多部门分类救助帮扶。

第三节 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推进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化。加快完善公益性殡葬设施,推进公益性殡葬服务机构县级全覆盖。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积极争取乡镇集中治丧点建设项目。稳步提高生态节地安葬比例。规范和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持续开展殡葬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配合省级完善殡葬信息数据库功能,推广“身后事”网上办、一次办。加强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引导规范网络祭扫,做好清明节祭扫等工作,持续推进丧葬领域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

第四节 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基本权益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严格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就业创业、土地承包、财产分配等领域消除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权益,关爱服务困难妇女。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推动妇女广泛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鼓励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完善妇女健康服务体系,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家庭照护支持服务体系,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保障儿童优先发展。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法保障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益。聚焦儿童健康成长,推进城市社区适儿化改造与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供给及困境儿童兜底保障体系。按照省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要求,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推动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市儿童福利院打造为标准化儿童福利机构,全面提升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工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推动困境儿童分类精准保障,加强留守、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治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建强县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城乡社区家长学校。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实施残疾人康复服务。大力帮扶城乡残疾人就学、就业创业,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提质改造。

第五节 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落实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要求提升优抚对象待遇。建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持续提升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保障能力。精准落实安置政策,持续推进“阳光安置”,持续提高移交安置质量,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安置率达到100%。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力度。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实施更加积极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统筹规划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参训退役军人职业技能等相关证书获取率达90%。严格落实军休干部服务保障机制,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设施水平。加大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力度,开展纪念、缅怀英烈活动,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建设成果,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

第四十章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积极构建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大力推进性价比高的“好房子”建设,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实现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优质共享。

第一节 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

按照政策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需定建”“以需定购”,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方式,加大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重点推进“凌云公寓”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结构,精准匹配中低收入群体及各类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需求。确保租赁补贴持续足额发放,科学推进提标扩面,实现社会救助对象、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困难家庭、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应保尽保。精准执行公租房租金及租赁补贴分档标准,实现实物保障与货币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标准统一,提升住房保障的精准度与实效性。稳慎有序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第二节 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

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坚持“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原则,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到2030年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深度平衡。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建设,培育一批“好房子”项目试点。积极培育避暑旅居地产示范项目,鼓励企业开发建设适应旅居人群需求的产品,持之以恒做好“走出去、请进来”宣传推介工作,助力“凉资源”向“热经济”高效转化。深入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搭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培育壮大“智慧物业”业态。持续深化“四房联动”专项行动,支持商品房“以旧换新”“以小换大”,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商品房开发、销售全链条基础制度,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机制,从严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

第四十一章 加快建设健康安顺

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建立促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工作机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与均衡布局,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让人民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保障。

第一节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和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强化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防控重大传染病能力。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发展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全方位提升急诊急救、血液保障和卫生应急能力,健全医学救援体系。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增加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供给。推进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完善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协同机制,推进医防融合。深入实施健康安顺行动,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不断提升群众健康意识,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加强医疗卫生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建立派驻专家“师带徒”工作机制,推动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持续推进营养指导员队伍建设。

第二节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

健全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成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现管理、技术、文化“三个平移”,提升市人民医院医教研水平。加强临床重点学科(专科)项目建设,提升大病诊疗能力。提升县级医院的诊疗水平,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内资源共享,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县域内常见病诊疗能力。加强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夯实乡级医疗卫生服务基础,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医疗卫生帮扶协作机制,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享,提升人民群众就医便利度。完善村卫生室功能布局,织牢建强基层网底,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就近就便、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第三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分级诊疗。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编制、服务价格、薪酬制度、综合监管改革,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推进市妇保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工作。优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推动分级诊疗落地见效。有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改革。全面贯彻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规范民营医院发展。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升级完善市级检查检验共享互认平台,实现与省级区域平台共享互通。提高“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效能,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手段,探索医疗服务智能场景运用,推动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业务深度融合。

第四节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深入实施振兴中医药国家战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事业、产业与文化协同发展。聚焦中医药疾病诊疗能力提升,力争省级中医重点学科、重点(优势)专科建设项目,打造中医特色重点学科(专科)。全力推动安顺市中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确保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服务能力达标。推进乡镇示范中医馆建设、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探索中医药智能AI在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方面的运用。推动中西医互补及安顺民族医药发展,鼓励中医药机构开展科研创新,研发院内制剂。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不断提高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到2030年,全市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0.5人。

第四十二章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倡导积极的婚育观,强化生育政策宣传,落实包括生育休假、生育津贴、育儿补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落实生育保险制度,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加强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提升救治能力,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深入开展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健全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政策体系,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加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托育服务水平。

第二节 建设青年友好型成长型城市

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观塑造,着力建设一批平台载体,强化青年社会实践教育,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红领巾先锋工程等青年思想引领和专项培训,提升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实施青年就业创业赋能行动,建立“产业需求-岗位供给-技能匹配”联动机制。聚焦产业重点领域开发青年岗位,打造青年友好型工作场景,提升青年社会化能力,扩大创业扶持,支持青年发展露营市集、文创商铺、主题体验、城市民宿等新业态,搭建青年发展阶梯。完善青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促进青年身心健康发展。实施青年生活品质提升行动,加大力度解决青年租房和购房不同阶段困难。打造青年友好街区、社区及各类主题空间,提升青年对城市的归属感与认同感。促进青年社会参与和社会融入,教育引导青少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持续畅通青年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渠道。完善青年志愿服务体系,打造青年志愿服务品牌,鼓励引导青少年参与城市规划、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领域,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完善青少年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各类青年人才。加强青少年权益维护、范围预防和治理。

第三节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机制,优化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实施老龄事业深化行动。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实施城乡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行动。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提质改造,到2030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3%、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达到80%。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达到80%。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行动。补齐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到2030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持续开展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建设具有安顺特色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支持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和娱乐活动,持续开展老年志愿服务,逐步提升老年人社会参与能力。持续落实老年人各项福利补贴、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办好老年教育。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下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