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7日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兴同志辞去安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6年2月27日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兴同志辞去安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