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获悉,被执行人贵州安顺香源新兴食品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被限制高消费。
据悉,申请执行人蒋志良申请执行贵州安顺香源新兴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由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22)黔0402民初128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即1、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32460元;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因被执行人贵州安顺香源新兴食品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2025年1月,被执行人贵州安顺香源新兴食品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完毕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贵州安顺香源新兴食品有限公司限制其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