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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安顺日报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贵州省反馈督察情况

日期: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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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1版)

环境风险隐患较大。有的企业未采取“三防”措施,有的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含磷雨水存在外溢风险。一些企业污染防治不力,淋溶水等存在污染问题。个别尾矿库未按要求闭库。

在线监测数据造假。个别企业人为稀释外排烟气,干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

四是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环境问题突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一些地方尚未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一些地方建筑垃圾违规堆放问题突出,混堆、侵占林地等问题多发。

磷石膏渣场仍有环境隐患。一些磷石膏渣场防渗措施不到位,隐患依然存在。部分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产能释放不足,有些磷石膏生态修复项目存在环境风险。

煤矸石综合利用推进不力。一些部门和地方对煤矸石综合利用重视不够,违法占地、环境污染等问题突出。有的煤矸石堆场违规侵占林地,有的淋溶水直排外溢污染环境。

督察要求,贵州省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努力走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要加强溶洞保护,科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升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水平,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修复。要坚持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贵州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贵州省委、省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