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检察院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两城三基地”建设,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夯实思想根基,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筑牢政治忠诚
这一年,我们把党的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不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和省检察院报告重大案(事)件176次。
坚持推进自我革命。认真谋划部署,精心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原原本本学习《条例》,集中研讨29次,开展警示教育45次。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整改,检视问题268个,形成动态管理问题清单73个。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215件。开展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醒、诫勉谈话69人,通报执法不规范问题333个。
坚持深化政治业务融合。深化三年人才培养工作,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活动40场,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定政治方向、统一执法思想。平坝区检察院“‘党建+未检’深度融合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路”入选省检察院典型事例。
二、扛牢维护稳定政治责任,在化解矛盾中促进社会和谐
这一年,我们树牢系统观念,强化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从重从严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709人、起诉2432人。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77人、起诉311人;对涉黑恶犯罪起诉35人;对放火、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26人、起诉188人;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597人、起诉714人。
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2086件2925人,适用率85.68%。对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依法不批捕644人、不起诉884人。
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畅通信访渠道。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群众信访1222件。排查涉检信访15件,通过教育疏导、救助救济,依法化解12件。在18个重点乡镇、街道设立检察联络室,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29起。强化风险评估。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公开听证557件,帮助当事人缓解对抗情绪、不满情绪。加强司法救助。推动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帮助266名刑事受害人解燃眉之急。西秀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某兰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推进反向审视。聚焦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反向审视9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平坝区检察院办理的周某友刑事申诉反向审视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普定县检察院化解矛盾纠纷“三为工作法”被最高检推广。
三、落实“两个专项行动”,在“两城三基地”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
这一年,我们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推动、实施,部署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为安顺发展聚力赋能。
坚持“一个中心”抓落实。将服务“两城三基地”建设作为中心工作,着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对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139人;对侵害企业利益犯罪起诉47人;对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起诉22人。着力强化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督促行政职能部门立案查处涉矿违法行为6件,整治涉矿安全隐患7次,督促矿山生态修复180亩,收缴涉矿生态修复基金1058万元。着力搭建服务平台,主动服务民营企业法治需求,“法治副园长”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61次。围绕“医药及旅游食品基地”建设,联合市政协、市工商联举办“两长”座谈会,加强检企良性互动,凝聚共识。
坚持“两个用情”抓落实。用情为民“支声”。创建“安检为民,暖阳‘支’声”民事支持起诉品牌,依法对农民工、受家暴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支持起诉363件,追回劳动报酬206万元、给付抚养费和赡养费30万元。配合人民法院、调解组织依法调解66件,促成当事人自愿和解。普定县检察院办理的快递员郑某某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用情为民“护花”。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13人、起诉209人;对涉嫌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108人、起诉148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79人,封存犯罪记录276份。围绕营业性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校园周边安全,办理检察监督案件60件;开展“向阳花”综合司法保护试点工作和“百名检察官牵手镇宁学校”法治巡讲活动,173名法治副校长宣讲322场,受益师生1.5万人次,全覆盖镇宁学校。
坚持“三个守护”抓落实。守护青山绿水。将护航旅游产业发展作为检察监督关注点,办理水污染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湿地公园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6件。普定县检察院办理的保护基本农田行政公益诉讼案被《今日说法》栏目报道。守护民族文化。用检察履职护航城市发展生命脉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推动对“屯堡文化”“安顺地戏”等文物和文化遗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西秀区检察院办理的“安顺屯堡农业系统”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精品案例。守护特色产业。开展特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办理涉农产品公益诉讼案件14件,推动主管部门对“安顺金刺梨”“镇宁蜂糖李”等农产品开展行业治理。镇宁自治县检察院办理的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四、坚守法定职责,在高质效办案中维护公平正义
这一年,我们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监督立案68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86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6人、追加起诉50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47件次。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罪立案3件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程序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9件次。实质化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689件,建议调整减刑幅度或不予减刑、假释441人。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开展巡回检察16次,督促解决监管安全等问题159个,切实维护“高墙”内公平正义。
积极开展民事检察。突出精准监督。坚持法定性和必要性标准,对111件民事申诉案件依法作出不予监督决定;“敢监督”“善监督”同步推进,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3件,提请抗诉9件,法院改判、和解11件。突出专项监督。依法对11件涉虚假诉讼案件提出监督意见,法院采纳7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稳妥推进行政检察。守稳“诉讼内”监督基本盘。强化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监督,向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62件。镇宁自治县检察院办理的邱某申请行政赔偿裁判执行监督案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把牢“诉讼外”监督增长点。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6件,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化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298件,防止“不刑不罚”。关岭自治县检察院办理的胡某、吴某某涉嫌盗窃罪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高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主动适应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6件。深耕细作传统法定领域。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等传统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4件。参与办理的“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检察公益保护专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稳妥拓展新增办案领域。紧盯公共安全、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件。西秀区检察院推动行政职能部门责令下架超标电动自行车400余台;平坝区检察院办理的劳动者职业病防治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五、坚持为发展赋能,在转变作风中锻造过硬队伍
这一年,我们自觉接受监督,苦练内功,急难险重任务出色完成,典型案例再创佳绩,队伍建设焕然一新。
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严格执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对人大代表提出的25条意见建议逐条梳理、闭环落实,办理满意度100%;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视察调研等活动41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37件。
锤炼本领凝聚奋进力量。积极组织、参加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6名干警获评全国、全省业务能手和业务标兵,2人入选最高检专家人才库,43个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01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
监督模型深挖数字潜能。主动拥抱大数据,自主研发监督模型24个,5个模型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西秀区检察院研发的“城市水资源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2024年贵州省“改革先锋队”综合改革示范奖;紫云自治县检察院研发的“强制措施不规范情形监督模型”获2024年全省政法智能化“大比武”一等奖。
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安顺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恪守法定职责,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增强政治自觉,永葆忠诚本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引导检察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推进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
(二)增强实干担当,服务社会大局。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力经济发展。完整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严防极端事件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增强为民情怀,厚植执政根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检察听证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实质性化解涉检矛盾纠纷,坚决防止检察环节矛盾激化、上行、外溢。
(四)增强监督质效,提升管理水平。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探索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诫新路径,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做到重心转移,职能回归。
(五)增强综合素能,激发干事活力。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业务培训、实践锻炼,带动检察干警在办案中提升、在办案中成长,成为“行家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