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制约市法院执行能力的痛点、难点,市法院以“监督管理不到位”“案多人少”两大制约执行工作的症结为着力点,紧紧围绕“人”“案”两个核心,科学谋划、统筹部署、组织保障,打好深化执行管理体系改革基础。
为切实加强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全面推动执行管理体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市法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中院班子成员及各基层法院“一把手”为副组长,各基层法院执行局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同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顺中院执行局处,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推动,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构建形成全市两级法院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格局。
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多次组织召开管理体制改革办公室会议,强化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等上级部门文件学习领会,确保准确领会上级法院精神,把准改革方向。并积极向广东惠州中院等先行改革试点法院学习“取经”,探索寻找符合安顺法院工作实际的执行管理体制改革模式。
市法院党组结合实际,于2022年1月5日正式印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确立了打造全市法院“大执行”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围绕“人”“案”开展改革,建立事务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权运行机制,以及明确了改革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工作保障、机构设置、工作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为执行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有力遵循。
市法院执行管理体制改革获得到了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为积极稳妥开展改革工作夯实基础。
“为把执行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落细,市法院改革过程中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学习、边总结,不断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制度。”张真礼说,为深化改革打牢坚实基础,市法院先后制定出台了《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安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执行指挥中心与执行事务中心衔接的通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市法院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工作方案(试行)》等20余项机制制度,切实为改革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
市法院在执行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一方面依托执行指挥中强化“三统一”执行管理为着力点,开展好“人”的改革;另一方面全面实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权运行机制,对执行案件进行分类,做到“简案快执”和“繁案精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和规范执行行为,构建常态化的高效运行模式,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构建全市法院“大执行”模式,进一步提升全市执行工作质效,建立常态化高效的运行体系,开展好“案”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