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于10月1日起施行
日期:10-01
本报讯(记者 鲁开伟) 9月30日,我市举行《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是我市首部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的法规,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于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体例按章、条、款、项表述,有六章35条。分为“总则”“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保障促进”“法律责任”“附则”六个部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权责明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是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从调研起草、论证修改到审议通过、颁布实施,历时近两年时间。制定《条例》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可以增强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宜居性和包容性。同时可以推动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等问题的治理,完善海绵城市建设与管理,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助力我市建设一流旅游城市和黄果树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的制定、实施,有效填补了海绵城市建设无法可依的空白,标志着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法治化和规范化,为今后安顺的海绵城市高质量建设提供了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贵州日报、当代贵州、多彩贵州网、贵州法治报、安顺日报、安顺广播电视台、直播安顺、顺风耳、安顺发布、西秀区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参加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