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高锶水厂”建设需要,新龙潭村高锶水厂进厂道路(龙潭坎上)范围内坟墓必须迁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该区域内的坟墓于2024年4月20日前迁出; 2、坟主亲属凭村委出具的迁坟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龙潭街道办事处(宣传文化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851-37114507)办理迁坟补偿手续; 3、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关岭自治县龙潭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0日
因“高锶水厂”建设需要,新龙潭村高锶水厂进厂道路(龙潭坎上)范围内坟墓必须迁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该区域内的坟墓于2024年4月20日前迁出;
2、坟主亲属凭村委出具的迁坟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龙潭街道办事处(宣传文化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851-37114507)办理迁坟补偿手续;
3、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关岭自治县龙潭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