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跃 朱潇) 日前,普定县穿洞街道龙新社区召开群众代表大会,现场发放拖欠的群众利益联结分红款。
2023年4月,十三届普定县委第三轮巡察对穿洞街道党工委、马场镇党委、马官镇党委及所辖部分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乡村一体巡”。
当县委第一巡察组在穿洞街道龙新社区开展走访谈话时,有群众反映,2020年和2021年的茶叶种植项目分红款一直未发放。
“茶叶种植项目作为脱贫项目,是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的,不发利益联结分红款,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必须尽快核实清楚并为群众解决。”巡察组立即分组,走访群众,查阅相关资料。
巡察组进一步了解到,某私人茶企2020年和2021年在龙新社区负责实施茶叶种植和白茶深加工提升两个项目,盈利后按照合同要求比例实施分红,分红对象为龙新社区的脱贫户。2022年11月26日,穿洞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在收到该茶企涉及龙新社区的利益联结分红款8.8万元后,已全数转入了龙新社区会计刘某的私人账户。
原来,刘某在收到8.8万元利益联结分红款后,将4.366万元用于垫付龙新社区部分群众2023年的合医费用,剩余4.434万元一直存于其个人账户,混同个人资金使用。之后,刘某也未及时向垫付群众收回其垫付的合医费用,导致该笔8.8万元利益联结分红资金至今仍未向龙新社区脱贫户进行兑付。
问题了解清楚后,巡察组及时与巡察办和县纪委监委有关室进行会商研判,并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巡察中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推动边巡边移、快查快办。
在巡察过程中,刘某主动将挪用利益分红结余7.72万元上缴。2023年12月,刘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时,在将利益联结分红款转入龙新社区会计刘某个人账户后,穿洞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未对分红发放情况及时跟踪督促,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巡察组在移交问题线索后,将此问题反馈穿洞街道党工委,督促其举一反三抓整改,其余行政村对集体账户中应发未发的款项开展自查工作。在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期间,穿洞街道通过自查共发放群众利益联结分红款1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