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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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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安顺日报

“穿透式”调研

日期: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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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理论·副刊       上一篇    下一篇

□安顺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

《安顺市城镇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这是我市依法治理生态环境的生动实践,标志着全市城镇绿化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近年来,安顺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有效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在去年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将城镇山体绿化和修补工作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在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下,成立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调研组,奔赴各县(区)开展城镇山体绿化和修补工作专题调研。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我市山体绿化、山体受损修补、山体管控、宣传引导等方面的情况,深入分析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现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全市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进一步建设宜居、宜游、绿色、和谐的美丽安顺。截至2022年底,全市各县区建城区绿地率38.74%、绿化覆盖率41.8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0.94平方米,城镇山体绿化和修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建设,规划建设有序实施

一是编制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安顺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安顺市中心城区滨水景观和公共空间规划》《安顺市推行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山体绿化和修补工作。二是开展绿化建设。2022年,全市完成新增公园绿地建设30.17公顷、小微公园3个、改造公园绿地11.88公顷、新增绿道27.42公里、新增林荫路18.42公里。三是夯实绿色基础。大力实施苗木储备建设,基本实现林木苗木自育自给。2022年,育苗面积1.27万亩,生产苗木5095万株。共计苗圃181家,其中,西秀区33家、平坝区12家、普定县26家、镇宁自治县63家、关岭自治县35家、紫云自治县12家。

(二)精细管理,监管工作得到加强

一是落实管理责任。目前,全市山体公园共有43座。其中,西秀区16座、普定县5座、平坝区4座、镇宁自治县1座、安顺经开区17座。并通过成立公园管理处(西秀区、平坝区)、购买服务(西秀区、平坝区、镇宁自治县)等形式,强化山体公园管理,做到公园安全、整洁、有序、文明,在营造良好的游园环境的同时提升城市品质。二是严格规划审批。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对临近山体的建筑高度、风貌、间距、绿地率进行管控。2022年,审查批准6件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8万平方米。指导两城区审查批准41件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32万平方米。三是强化监督执法。坚持依法行政,以案说法,强化监管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护绿的法治意识。2022年,批准19起关于移植、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绿地等涉绿行政件。查处1起行政处罚案件。

(三)强化保护,生态修复持续推进

一是遗留矿山修复。按照《安顺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按时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22年共治理12个矿山,面积27.04万平方米。二是沿线山体修复。通过挂网植草(花)对山体边坡进行绿化107.3公里,打造农村公路经济示范走廊带713公里。新建特色路沿花池24.77公里,绿化种植补植2万余株树、绿化苗种植48万株、草籽播散2.17万平方米。完成国省干线山体边坡修复约1.5万立方米,恢复绿化0.48万平方米。三是山体林地保护。依托林长制加强山体林地管理。通过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区域、低产低效林改造等生态建设项目,运用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等营造林技术措施,完成营造林19.87万亩,治理石漠化土地面积70.1平方公里。四是山体公园修复。结合海绵城市示范建设,获得建设和改造山体公园、城区山体修复改造资金2.3176亿元,其中,虹山湖公园和娄湖公园周边裸露山体的生态景观修复专项资金850万元。此外,已争取上级部门专项资金550万元用于西秀区塔山公园的设施维护和景观提升。

三、存在问题

《条例》共6章50条,主要对城镇绿化的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山体绿化、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调研发现,自《条例》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易忽视的问题。

(一)规划建设存在短板。一是编制工作进展缓慢。城镇山体保护名录是进行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条例》规定要确定城镇山体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但由于我市城镇山体保护名录编制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工作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较强,加上统筹协调力度不足,衔接不够紧密等问题,导致编制工作进展缓慢。二是规划审查不够严格。近年来高层建筑不断涌现,建筑山取代自然山,独具特色的峰丛景观和城市天际线受到一定破坏,且山体公园没有与整个城市有机结合,作为广大群众日常休闲的公共开敞空间存在一定的不便。

(二)绿化监管不够顺畅。一是人员配备不足。各县(区)普遍存在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执法人员配置不足的现象,导致山体绿化和管护工作开展困难,巡查监管力量弱,先破坏,后发现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管护水平不高。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忽视“三分靠建,七分靠管”的园林绿化原则,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养护质量评价标准、考核规范等技术体系亟待完善。此外,园林绿化有关新政策和新技术普及率不高,向社会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生态治理效果不佳。我市历史遗留矿山多为采石采砂山,虽通过客土植绿能起到一定的绿化效果,但由于山体结构疏松,采挖断面陡峭,植被难以附着固定,经雨水侵蚀后容易出现土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荒山地貌仍未得到有效修复和改善。

(三)资金投入保障不足。我市山体绿化和修复工作基本靠县(区)政府主导实施,加之县(区)财政资金十分紧张,能够投入的资金比较有限,导致相关工作开展缓慢。且受财政资金投入有限的影响,部分历史遗留矿山的修复技术较为简单,修复后的山体景观较差,山体裸露区域仍然较多,部分区域未能真正实现保育复绿。此外,部分县(区)山体绿化实施地块大部分位于深山区、石山区,交通不便,治理难度大,建设成本高,仅现有的财政资金投入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四)绿化保护意识淡薄。一是群众知晓率不高。社会公众知晓率低,参与和保护山体绿化意识薄弱。一些群众对山体公园的管理规定视而不见,游园时破坏苗木、践踏草坪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学习主动性不强。部分职能部门及执法人员对《条例》的学习主动性不强,对法律条文的掌握不全面,运用不娴熟,没有及时主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有力工具。三是宣传常态化不够。《条例》颁布后,没有形成持续宣传的浓厚氛围,有关部门的宣传大多是口号式、条幅式的标语,没有根据不同情况、责任主体、重点单位、行业企业进行针对性宣传普及。

四、工作建议

(一)坚持规划引领,进一步强化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规划编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编制城镇山体绿化保护专项规划和山体受损修补专项计划,确定城镇山体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规划审查。对临近山体的建设项目严格审批建设指标,对建筑风貌进行管控,做到与山体景观和周边城市风貌相协调。结合不同山体周边已有建设情况,要研究划定山体保护线,划定山前缓冲区,明确建筑退线要求,避免城市建设围山布局。要统筹主城区和山体公园的规划衔接,增加主城区内绿地开敞空间,打造显山露水、保山护山、山城融合的山体公园体系。三是推进增绿提质。按照《安顺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贵州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要求,按时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特别要加大推进安顺市黄果树国家风景名胜区-花江大峡谷片区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力度。持续开展公路沿线山体边坡绿化、修复及公路沿线路域环境打造工程,完善公路绿化带、边坡、沿线空地绿化,加快推进破损山体修复还绿,保持公路及沿线环境整洁美观。

(二)坚持科学管护,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

一是夯实队伍建设。要优化市、县(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队伍配置,配足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执法人员。要持续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解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二是提升管护水平。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绿化养护技术标准、生态修复标准,全面落实精细化管理的各项要求。要始终坚持学习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新政策、新技术,不断提升绿化养护水平。三是健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山体绿化和修补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单位)协同联动作用,形成山体绿化和修补工作的整体合力。四是完善跟踪监测机制。对已完成修复的山体特别是历史遗留矿山定期开展“回头看”,实时掌握地质环境动态变化,制定应急预案,提升应对风险能力,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五是强化主体责任。持续发挥好林长制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六个严禁”等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自然保护地、林地等的督查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三)坚持多元投入,进一步拓展资金渠道

一是抢抓政策机遇。要牢牢把握、紧紧抓住新国发2号文件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政策机遇,积极主动加强与中央、省级部门的联系沟通,准确把握上级政策资金投向,加大项目申报力度,保障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山体公园维护等有序开展和稳步推进。二是创新资金投入方式。要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山体绿化和生态修复,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山体绿化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组织优势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优势,引导金融机构增加绿化建设的信贷资金,加强资源配置,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坚持宣传导向,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创新宣传形式。要通过“线上宣传+线下宣传”的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精准度。线上宣传要借助微博、微信、电视以及网站等媒介广泛开展,线下宣传要依托“3·12植树节”“6·5世界环境日”“6·18贵州生态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家庭。二是强化法律宣传。加大对《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山体绿化和修复。三是融入文旅元素。要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的要求、聚焦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和黄果树世界级旅游景区建设,利用山体公园的资源优势,做好山地特色旅游这篇文章,努力走出一条生态环境改善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高质量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