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普定县的“新型车用醇基燃料调配基地”项目,因相关政策原因导致该项目无法继续开展,经我公司与普定县相关单位协商一致,拟终止《招商引资合同》。
现请参与该项目建设的所有合作单位及个人在本公告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与我公司联系,妥善处理该项目相关事宜,同时请提交与该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委托书、款项结算凭据、验收报告、工程结算书等相关资料至我公司。逾期未联系和提交资料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与我公司及普定县人民政府无关。
特此公告
贵州华宏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