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安自然资听告字〔2023〕10号
胡玉芬:
你于2023年4月非法占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办西湖村杉树组集体土地624.7平方米修建哈乐谷游乐园水池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你将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624.7平方米退还给西航办西湖村村民委员会。
2、责令你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对你非法占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办西湖村集体土地624.7平方米修建哈乐谷游乐园水池项目的行为,并处以旱地每平方米300元,合计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柒仟肆佰壹拾元整(18741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六十四条的规定,你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请你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刘津
电 话:0851-33416232
地 址:安顺市城乡规划展览馆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