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安自然资告字〔2023〕10号
胡玉芬:
你于2023年4月非法占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办西湖村杉树组集体土地624.7平方米修建哈乐谷游乐园水池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你将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624.7平方米退还给西航办西湖村村民委员会。
2、责令你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对你非法占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办西湖村集体土地624.7平方米修建哈乐谷游乐园水池项目的行为,并处以旱地每平方米300元,合计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柒仟肆佰壹拾元整(18741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的规定,如你对我局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持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申辩意见,或者到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联系人:刘津
电 话:0851-33416232
地 址:安顺市城乡规划展览馆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