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芬:
你(单位)非法占用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办西湖村杉树组集体土地修建安顺开发区哈乐谷亲子乐园水池项目一案。因你据不配合文书签收,多次联系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依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刘津
电 话:0851-33416232
地 址:安顺市城乡规划展览馆
附件:1.《行政处罚告知书》(安自然资告字〔2023〕10号)
2.《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安自然资听告字〔2023〕10号)
特此公告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