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豫贵到我市开展民族立法工作专题调研
日期:07-07
本报讯(记者 王元兴) 7月4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豫贵带队到我市开展民族立法工作专题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省人大民宗委主任委员陈再天,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巡视员蒋明参加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吉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未泓、赵开运陪同调研。
李豫贵一行先后到关岭自治县贵州关岭化石群国家地质公园、冒寨林场、云贵高原道地药材关岭集散中心、花江镇坝山村,镇宁自治县扁担山镇凹子寨村、宁西街道高荡村,紫云自治县猫营镇黄鹤营村、格凸河穿洞风景名胜区、宏泰老旧小区改造点、印山综合体,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格凸河穿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城镇建设管理等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座谈会上,在认真听取镇宁、关岭和紫云三个自治县关于民族立法工作和相关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后,李豫贵对我市民族立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四十年来,全省民族立法工作成效显著、经验宝贵,全省民族立法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突出地方特色和需要,始终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切实维护各族人民合法权益,立法节奏有序加快、立法理念不断转变、立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有效保障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李豫贵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作出全面系统安排部署,对做好新形势下立法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做好新时代民族立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始终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这个原则,要着力突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主线,要牢牢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正确处理好立法与政策的关系;要在彰显民族特色过程中,真正解决群众难题;要通过加强沟通衔接,切实凝聚立法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民族立法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真正让每一件民族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努力为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良好法制保障。